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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7-07-1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875

作为税务师行业执业人员,几乎天天都在说业务项目,也一直围绕业务项目工作,那么什么是业务项目呢?这个问题应该是非常重要的,道理很简单,只有科学合理的界定管理业务项目,才能更好的完成业务项目,本文就业务项目管理谈点看法。

一、业务项目及影响因素

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都是围绕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展开的,这些税务事项虽然千差万别,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一定的目标,因为委托人本身就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才委托的,只不过目的不同我们的目标不一样而已。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围绕委托的业务事项展开的一系列活动,如果给一个称谓的话,就是业务项目,换句话说,业务项目是指为完成特定主体的税务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那么如何确定业务项目呢?也就是确定业务项目应考虑哪些关键因素。项目是根据委托而来的,因此委托人是首要的因素;事实上依不同纳税人委托的业务项目,都是由一系列行为或者是业务活动构成,这些行为活动围绕特定目标进行,因此界定业务项目的第二个因素是业务项目的目标;目标由任务保障,第三个因素就是任务,也就是围绕目标展开的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称之为任务,那么这个因素就是项目任务;项目任务由若干相关的执业行为完成,执业行为就是非常重要的第四个因素;上述各因素最终取决于执行人,有胜任的执业人员执行项目才能最终完成并达到目标,因此第五个因素是项目执行人。

二、确立业务项目的关键因素

(一)业务项目的委托人

委托人就是委托税务师办理税务事宜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委托的事项都是本委托人范围内的税务事项,也就是说,委托人委托办理的事项可能是多个,但是都限定在本纳税人范围内,在特殊情况下,存在一个纳税人委托办理的税务事项不限于本企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本企业委托,办理的事项包括委托企业和与本企业有资本关联关系的企业,如控制关系,比如母公司委托,办理的业务事项包括独立纳税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二是本企业委托,但是办理的是其他企业的财税事宜,如纳税人委托进行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等。在上述情况下,怎么确认业务项目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考虑委托人委托的目的,委托人委托办理税务事项的目的与自己直接相关,则该委托人可以作为确定业务项目的因素之一。所谓与自己直接相关,是指业务项目的办理结果由委托人直接承受,而不是间接影响。如集团公司委托对所属企业某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结果对集团公司有影响,但是并不是结果的直接承受者,因此集团不能作为这个业务项目的主体因素。如某纳税人委托对本企业进行整体税收筹划,以降低税收负担,则该委托人为确立业务项目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可以作为业务项目的主体因素确认。由此,笔者认为确定业务项目以该业务项目办理结果的实际承受人为服务对象,也就是项目主体。当然一个服务对象至少是一个服务项目,但是不限定为一个业务项目,同时委托人委托办理的业务虽然涉及或者就是其他纳税人的,但是办理的结果承受人是委托人的,其委托人应该是服务对象,也就是业务项目确立的主体因素。

(二)业务项目目标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委托的目的就是业务项目的目标,业务项目达到目标也就实现了委托人的委托目的,但是委托目的不一定就是业务项目目标,业务项目目标是税务师在分析委托人委托事项及目的基础上经过分析判断确定的,纳税人的委托目的可能因为对税务事件(征免、查补等)、委托事项等认识局限表述不准确,执业人员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结合委托目的综合分析确定业务项目的目标,因此业务项目目标是建立在委托目的之上的,是综合分析的结果。例如某纳税人委托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目的是免于行政处罚,经过了解分析认为本项目的目标是减少计算行政处罚的计税依据。

有人认为,纳税人委托税务师办理涉税事宜,其目的就是八个字“降低税负、规避风险”,事情当然不能这么简单化,这八个字没错,但是它仅仅是一个总体要求或者价值取向,不能代替具体项目的目的,比如企业委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然是为减低税收风险,但是如果把委托的目的确定为减轻税收负担,就不具体了,不利于业务项目的确立和项目任务的分解,很难对业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起到积极的作用,最终目标是降低税收负担,但是实现的途径或者具体目的是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在确定委托人委托目的时,一定要根据具体委托事项分析判断。

(三)项目任务

如前所述,项目目标是根据委托目的所确立的执业行为要达到的目标,目标的实现需要经过主要节点或者环节,这项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节点或者环节,就是业务项目的任务,称之为项目任务。换句话说,项目任务是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为保障项目目标确定的由一系列执业行为构成的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节点或者环节。项目任务是业务项目目标实现的保障,业务项目目标则统领项目任务,一个业务项目可能有多个系列执业行为构成的项目任务才能实现。

项目任务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必要性。针对项目目标而言,项目任务是必不可少的,缺少了这一任务项目目标将无法实现,充分保证目标的实现是必要性判断的关键,如果项目任务(环节)很难保证任务实现,就表明任务必要性不够。【例1】如一个业务项目没有设置与委托人充分沟通的任务,相关的工作成果可能得不到委托人的认可,目标也就无法实现。【例2】又如,我们要接受委托审核某企业年度纳税情况,目标是找出全部存在的问题,提出无风险处理意见,确保税务稽查不再有较大的涉税问题。为此,我们要分析出必须要做的工作,那就是环节,确定的节点或环节是为目标服务的,各环节当然应该与目标相互关联并必不可少。如本例,要实现目标,其关键问题是如何识别委托纳税审查期间存在的涉税问题,这些问题差错隐含在大量的会计核算资料、交易记录和文件中,全部找出如大海捞针,我们当然不会束手无策,那就分析经过哪些环节可以既有效率又能完成目标。我想首要的肯定是了解情况,确定缴纳哪些税、分别的计税依据、易错的事项等,也就是知己知彼,所以了解企业情况就是非常重要并且必要的环节,也就是其任务之一。

二是关联性。关联性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项目任务与项目目标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首先项目任务因项目目标确定,项目目标因项目任务的实施完成而实现,这是关联性的第一层次,其次,直接因果关系是项目和任务之间所存在的有顺序的因果关系,先有目标这个“因”,然后确定了相关的任务这个“果”,因为实施完成了任务这个“因”,保证了目标完成这个“果”,这种因果关系是必然的,也就是直接的。【例3】如前例实现目标需要了解委托人情况,目标确定了任务,同时实施完成了解委托单位的任务,保障了目标实现,相互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为了解企业情况,可能编制了调查表、查阅了相关的上市企业公告等,虽然与项目任务有因果关系,但是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我们把与项目任务实现有直接关系的环节确定为项目任务。

二是指各项目任务之间相互关联。任务之间存在条件、基础、印证等关系。因为项目任务在项目目标统领之下,比如了解情况、编制工作计划为实施审核任务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审核验算等程序的实施为出具报告打下了基础。

三是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是指项目任务各有其侧重点,相互之间在关联的基础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不可相互代替或者依附、重叠,一个项目任务如果可以被其他任务所代替或者依附于其他任务,或者和其他任务是重叠的,则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应该重新分析判断确定。

(四)执业行为

这里所说的执业行为,是指执业人员围绕业务项目进行的一系列行为,是狭义上的执业行为。如前所述,项目目标确定后,需要确定实现项目目标的任务,项目任务是有若干执业行为完成的,也就是说完成项目任务的各个行为就是执业行为,因此执业行为是业务项目的最小单位。执业行为与项目任务是啥关系呢?可以这么说,项目任务由与该任务相关的执业行为构成,若干的执业行为按照行为方式、结果归属于相应的项目任务,一个项目任务至少包括一个执业行为。执业行为构成项目任务,项目任务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执业行为围绕项目任务展开,是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活动。如我们根据项目目标的要求,确定了前期准备这样的任务,那么围绕前期准备所实施的行为就是执业行为,包括立项、委派、合同备案等,还包括调查表编制、了解情况、分析识别风险,提出控制风险的意见等。

执业行为以产生独立结果的行为为标准确定,也就是说,执业行为以有独立结果行为为标准确定,如完成委派这样的工作流,发起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为一个执业行为,又比如编制调查表完成了需要的调查表为一个执业行为,再比如完成折旧金额的审核验算,以实施了制作验算工具、取数、计算、结论为一个执业行为,有一个独立的结果是确定执业行为的标准,有些执业行为就一个行为,有些是多个行为才能产生一个独立的结果,也是一个执业行为,如报告的三级复核,由发起、项目经理审核、部门主任复核、所长审核,形成了确定内容的报告,其行为可能是多个并且是多人多个,但是相对于出具报告这个任务而言是一个执业行为。执业行为需要根据项目任务确定,以确保项目任务完成为基本要求。

(五)项目执行人及相关人

项目执行人是指直接完成项目目标的人员,一个项目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执行人去执行相关的任务肯定是不能完成好的,因此围绕项目组建一个不同角色组成的执行团队就非常必要,这个执行团队就是执行人,项目执行人不同于项目干系人,项目干系人,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人员,包括立项人、审批人、执行人、协助人和监督服务人员等,执行人当然是干系人,但是干系人不一定是执行人。一般来讲,项目的执行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办、项目协办,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在三个人以上,围绕项目执行人对项目起引导、服务、监督等的人员不是项目执行人而是干系人。

项目负责人是指对项目负全责的人员,包括对项目目标的确立、任务划分、行为安排等进行把控,在项目立项时根据业务分类、难易程度等确定,可能通过内部竞标确定,也可能经过协商讨论等方式确定,其要点是选择委派与项目相适应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任的选择以胜任能力为标准,因此应根据技术职务确定而不是以其岗位确定,项目负责人确定后,项目其他执行人员由其提名。项目负责人可能实际参与项目任务,也就是具体完成项目任务,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导项目主办完成任务,而不是亲自参与项目任务。但是其要求是一样的,就是对项目承担总体的责任。

项目主办,也称项目执行人,是指具体完成各个项目任务的人员,项目主办由项目负责人选择委派,由项目审批人批准,对项目负责人负责,根据项目业务量、完成时间等因素可以确定一个以上的项目主办,当然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担任本项目的项目主办,完成相关的任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项目任务的关键或者执业行为应由项目主办实施。

项目协办,是指协助项目主办完成项目任务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主办提名,经项目审批人批准委派,项目协办人员对项目主办负责,项目主办对协办的执业行为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项目协办不得独立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协办根据项目主办的需要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个。

项目审批人是指对业务项目立项各要素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决定是否批准的人。项目审批人是项目结果的最终承担者,一般有执业机构负责人承担,同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查看监督,确保项目按照项目立项完成。

其他项目干系人为项目服务人员,是项目辅助人员,不对项目承担责任,依据相应部门的职责为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

以上是业务项目的五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下图1所示:

图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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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尖为业务项目及项目目标,塔尖下面为项目任务,项目目标统领项目任务,各个项目任务保障项目目标,项目任务根据项目目标确定,为项目目标实现提供了基础和保证,塔底部分为依据项目任务确定的执业行为,执业行为根据项目任务确定,并保证项目任务能够完成。三角形的右边线为项目执行人,负责项目目标、任务、执业行为(自上而下)的确定,并负责实施;三角形左边线为委托人,包括委托事项、委托目的、基本情况、提供资料、配合事项、沟通协商等,立体的虚线为项目审批人、监督、服务人员等,主要责任是判断审查委派、风险识别控制审核、重大事项协助、沟通协助、报告审核、资金协助、其他资源提供,三角体内是围绕项目所进行的程序、执业行为、工作流程等。

三、业务项目要素与工作流程

项目要素构成业务项目,业务项目通过项目要素间的一系列规范行为实现目标从而完成项目,那么各要素和执业行为及工作流程之间是啥关系呢?

(一)业务项目目标的确定与体现

业务项目目标是由立项人根据相关服务方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委托事项、委托目的、支付的费用和要求分析判断的结果,这个结果是否判断准确完整,直接影响着项目任务的确定和执业行为,因此需要将项目做简单的描述,描述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委托目的、要求及合同价款,同时根据这些情况分析判断所确定的项目目标,项目目标需要考虑质量要求、风险控制和项目收益。

质量要求,是指对项目服务质量的确定,核心是达到委托目的的程度,也就是项目目标与委托目的一致性。如委托人委托事项为开发项目税收筹划,目的是将税收负担控制在16%内,立项人将目标确定为15%,说明质量高,确定为18%则说明质量较差。

风险控制,是指完成项目质量可承受的最大风险,质量要求高,则风险大,高风险换来的质量不可取,可控风险下的质量才是项目追求的质量。

项目收益,是指完成本项目可取得的经济利益和因本项目而拓展的业务带来的收益,既包括承担风险和付出劳动的回报,还包括未来业务项目预计的收益,也就是我们的执业收益。项目目标确定和表述的依据及流程如下图示2:

图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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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往下:

1、根据与委托人的协商沟通及提交的服务方案签订业务合同书或者业务约定书,或者是先协商沟通,然后提交服务方案;

2、在协商沟通、提交服务方案,以及签署业务约定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应有所了解和确定;

3、依据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条件要求及支付的报酬以及确定的委托目的,分析确定项目目标,委托人的委托目的与项目目标的质量相关,风险控制与确定的项目质量和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相关,项目收益由合同约定的报酬及预算支出可确定的报酬,委托项目事实中,可能发现或者挖掘后续的服务项目。

例如,某开发公司委托我所对其他事务所已经确定尚未出具的纳税审查报告和土地清算报告进行复核,原因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开发项目实际是亏损,至多是微利,不应缴纳巨额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从沟通的过程中得知,该企业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联动,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紧张大量举借高利贷等,根据沟通及签署的业务约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3.png

根据以上合同主要内容及分析,我们认为该项目的目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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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任务和执业行为

如前所述,项目任务是项目目标的保障,执业行为是项目任务完成的基础,确定项目任务要结合项目目标注意三个原则,即相对于目标的必要性;与目标之间相互紧密关联,每个节点之间相互联系而又互相独立,不能相互包含,也就是必要性、关联性和独立性(以下简称“三原则”),否则项目任务将无章可循。根据“三原则”要求,项目任务一般包括:前期准备(程序准备、实质准备)、要点难点、风险识控(风险识别、风险控制)、组织实施、评价沟通(重大事项、界定的结果和风险评价)、报告总结(出具报告、后续分析、整理底稿)、整理归档(完善文档、档案归档)等,具体见下图示3:

图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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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后,相应要安排执业行为,下面分任务和执业行为标准,就一般情况下的项目任务与执业行为说明如下:

1、前期准备。是指根据项目目标在事先所做的必要的准备性工作,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准备之仗”,就是强调事先准备的重要性。前期准备分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基于项目管理需要所做的项目准备工作,具体执业行为包括:项目立项、合同备案、人员委派、项目预算及直接收益测算等。二是根据委托事项及项目目标所做的实质性准备工作,主要是掌握情况。

(1)项目准备。一般来讲都是规定的“标准动作”,具体如下:

a项目立项。是根据项目“五要素”确定为一个业务项目的行为,一般由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拟定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立项,也可以根据项目报酬的大小、项目难易程度、项目完成涉及的部门等综合考虑确定立项人。就我所而言C级项目(鉴证业务或者单笔业务合同金额5万元以内),由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立项,B级项目(合同总价在5万元以上不到10万元的咨询、代理类业务项目)由拟定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主任立项,也可以授权技术职务为二级税务师及以上的人员立项,C级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咨询类、代理类项目、以及报酬不确定的风险合同)由所长立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授权项目负责人的部门主任立项。

b合同备案,是指将已经签署的合同通过工作流备案至业务合同管理部门,以便审核项目参与人提成、开票收款等协助事项的行为,项目立项的同时,应将已经签署的协议书、业务约定书或者合同书备案至相关部门;

c项目人员委派,是指本项目所属部门主任委派项目负责人、主办人及其助理人员,并申报审批委派和备案的行为。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办理业务项目是保障业务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因此,项目委派以能胜任为第一要务,项目组成员的多少应根据向提交的服务方案、业务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确定。当然经过内部竞标等方式确定的,其项目负责人为中标人,其他人员在确保项目目标的原则下,可有项目负责人组合项目组。项目人员委派一般由部门主任发起或者审核,经所长审核确定,报财务部备案。

d项目预算,是指项目立项人对项目实施整个过程的费用支出的预计,预计的支出项目包括差旅费、提成工资、协作费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e直接收益测算,是指对本项目合同收入扣除本项目预计支出后的预计贡献额。

(2)实质准备。是指项目组完成项目,达到项目目标进行的与办理业务项目直接相关的准备工作,实质准备围绕业务项目目标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主要执业行为包括:掌握相关情况、涉及文件整理、编制调查表、设置调查程序、整理所需底稿、准备资料清单等,实质性准备是其他任务的基础。

a掌握相关情况。是指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掌握委托单位、与委托事项相关情况,收集整理行业相关数据,查看以往存在的问题等,形成的相关资料经过整理上传“项目文档” 的“相关情况”文件夹;

b涉及文件整理。是指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委托业务事项,收集梳理与其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与业务相关的其他法规,标注涉及的主要条款,理解政策演变及条件、具体操作要点和流程。收集整理并标注后,应上传“项目文档” 的“相关文件”文件夹;

c编制调查表,设计调查流程和方式。是指为进一步掌握关注的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在掌握了解相关情况,熟悉税收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的情况下,针对委托人委托事项、项目目标所设定的由委托人回复的书面调查表、函件等。编制调查表要突出其针对性、关联性和必要性,通过调查分清责任、把握重点、防范风险。调查流程和方法,是为较好的完成调查而设计的调查程序和方法,科学合理的程序决定结果的完整准确,科学恰当的方法,影响调查的效率,制作完美的调查资料,没有很好的落实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在编制调查表的同时,要设计好调查的程序、方法,包括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环境、问题释义等。调查表及程序和方法完成后,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查、修订。

d整理所需工作底稿。工作底稿是指引、记载执业行为的工具,是财务信息采集、政策依据应用和纳税数据计算的工具,是产生或者形成工作成果的基础。在完成项目任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准备阶段,应针对不同业务项目整理、选取、设计相应的工作底稿。

e 准备资料清单。资料清单是指项目组提交给委托人的,让委托人准备相应资料的书面清单。项目组应在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政策等的基础上,明确需要查看的书面资料。资料清单所列明的资料应与所办业务相关并且必要,同时还应具体,纳税人能够理解。

2、要点难点。是办理业务项目,达到项目目标的关键事项和技术难点。要点是相对于达到项目目标而言的,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影响因素,而难点是相对于执业行为而言的难以处理的,或者技术含量高、计算复杂的事项。有的情况下是一件事情的不同侧面,有的情况下,是不同的事情。例如某企业经营商场,委托事务所进行税收筹划,经过测算,如果房产税由从租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节税空间还是比较大的,本案中重点是房产税计征方式的变化,难点是通过什么方式转变,重点是途径,难点是如何找到途径。再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我所代理汇算清缴,本年度结转收入,需要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本案中重点是本年计税成本结转的准确性,难点可能是共同成本在各成本对象间的分摊,一个成本对象既有完工又有未完工的处理等,也就是开发成本的计算确定。对一个项目只要抓住了重点,也就是关键点,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找准了难点,就找到了降低执业风险的钥匙,因此对一个项目的要点和难点进行了准确把握,项目组的分工就更加合理。

重点难点直接关系着项目的质量,应在前期准备阶段就能判断,如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与纳税人沟通,分析确定本案的重点和难点,也可能发生在调查程序实施完后,但是应尽量避免在审核、实施过程中或者是以后才确定出重点、难点。

完成要点难点确定,应制作项目要点难点分析,并就其主办人、解决方案提出意见。

3、风险识控。是风险识别控制的简称,所谓风险也就是不确定性,是指执业行为的结果与预计结果之间的差异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风险识别就是要将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因素及各因素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识别出来,总体上讲,包括:胜任风险、程序风险、信息风险、判断风险、验算风险、政策风险、执法风险。风险控制是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控制的办法根据具体风险有所不同,而可以接受的范围是指项目办理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在与委托人达成一致的可接受范围以内。

a胜任风险,是指项目委派人员的执业能力是否与本项目相匹配,也就是项目组能否胜任项目,胜任能力不足,风险就高,对项目目标影响非常大。对此类风险控制的办法一是委派有胜任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二是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加强项目的指导,特别是项目关键事项和难点问题由较高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

b程序风险是指因前期准备不周、重点难点判断有误等程序有问题可能引起的风险,一般通过层级审核来消除风险;

c信息风险。是指由于委托事项的事实、数据等信息不对称或者掌握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风险。一般情况下要通过多方了解,相互印证等方式防范。

d判断风险。是指执业人员对事实的属性认定判断错误的可能性,需要通过讨论来防范此类风险。

e验算风险,是指工作底稿等验算工具错误导致的计算结果错误的可能性。制作的底稿、验算工具等应通过测试,验证。

以上五种风险来自于执业机构内部对项目的管理,属于内部风险,也称之为项目管理风险,应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流程和监管防范。

f委托风险。是指基于委托人的风险,比如委托人财务环境、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品德等,都可能对项目预期带来不确定。对此,主要通过合同约定、交换意见等方式防范风险。如果委托人列为失信人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g政策风险。是指税收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对相应事项没有规定,有选择的可能,这就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会引起一定的风险。一般情况下需要与税务机关沟通。

h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对具体事项的判断错误的可能性。根据以上不同风险的梳理,我们认为,对执业机构无法控制的风险,比如委托风险、政策风险和执法风险,应该尽量由委托人承担,也就是分担控制。

风险识控,应专门制作风险识别控制表,对项目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4、组织实施。不同的项目组织实施的任务侧重点可能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预先计划进行,主要包括:实施调查程序,审阅提交相关资料、审核纳税资料、采集会计数据、数据处理验算、印证重大判断、起草相关文书、编制工作底稿等执业行为。

(1)实施调查程序。是掌握情况的必要手段,是对前期准备工作的延续,对项目的关键和难点分析判断,进行风险识别和控制,为后续的项目和执业行为提供了条件和基础。实施调查程序后,应对调查结果保存在项目文档中。调查方法包括座谈会、个别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

(2)审阅提交的相关资料和纳税资料,是对委托单位根据资料清单提交的资料进行的审阅,通过审阅进一步掌握事实情况,审阅相关资料应做好审阅笔记、摘录及自己的判断,如果为复印件做出相应标识。

(3)验证项目关键和难点的判断,是指通过实施调查程序、审阅提供的相关资料,判断确定的本项目要点和难点是否准确,是否有需要请示的重大问题等;

(4)评价风险识别和控制,是通过调查、审阅相关资料对识别的风险是否有遗漏进行复核,对相关的风险控制方法是否恰当做出判断,总体是评价并对风险识别做出修正,保障风险目标在可控范围以内。

(5)采集数据。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将办理业务相关的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和其他信息采集到事先设定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或者文本的行为。数据采集是调整、验算并得出结论的前提和基础。采集数据一定要如实,就是原原本本,不能擅自修改调整;要确定,就是所反映的交易事项或者反映的指标等应是确定明确的;要可印证,就是采集的数据应能够得到其他科目、发票、合同、预算等其他数据的相互印证。

(6)调整验算。是审核调整、数据验算的简称。所谓审核调整,是指在确定业务事项、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根据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审核确认,依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的行为。审核调整应通过一定工具,说明交易事实情况,业务判断及适用的税收政策,调整的计提金额及计算方法。需要确定的数据,应至少选择另外的方式予以验证,并注明数据验证方法及结果,验证不符或者未经验证的数据,不能作为确定的依据。

(7)编制底稿、起草相关文书报告。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编制工作底稿,编制底稿应该很熟悉了,不再赘述。

文书报告一般会有四种,一是报告,也就是我们的最终工作成果;二是函件,就是我所向委托人提示、澄清或者说明而起草的文书;三是代拟文书,是指代替委托人起草的涉税文书;四是提交税务机关的说明、意见等,向税务机关表明事务所意见和态度的文书,不是最终的项目成果。上述不同的文书,应按规定流程审核,确定并送交委托人及相关主体的同时上传“项目文档”。

5、评价沟通。业务项目经过实施有了初步结论后,要与委托人沟通,就重大事项、风险分担及初步结果等取得认可,在与委托人沟通时应向其陈述项目重大事项确定和判断,主要风险及控制分担,在不同风险情况下的结果。因此,这里所说的评价是指项目实施后,拟达到预计目标的情况下,对项目重大事项判断和主要风险分担进行的评价,项目评价的基础是项目已经实施,并有了初步结果。具体如下:

(1)重大事项说明。就是将影响本业务项目的重大业务事项及判断向委托人完整的表述清楚,同时与事先判定的关键事项协调一致。

(2)初步结果。对内而言是指完成项目目标的程度,对委托人而言是委托事项办理的初步结果。

(3)风险评价是指在上述重大事项判断和初步结果确定情况下,存在的风险及风险分担。

与纳税人沟通的上述内容,原则上应制作书面文件,事先交由委托单位,沟通一致后形成交换意见记录。由于评价沟通在项目任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由项目负责人的上一级岗位实施。

6、报告总结。是指依据业务约定书向委托人提交工作成果,总体评价业务项目质量风险和得失的工作。本项任务包括整理底稿、出具报告、后续分析三个主要的执业行为:

(1)整理底稿。数据采集后,通过工作底稿重新归类、划分、计算,由于系统统一的工作底稿很难满足多样的业务计算,因此可能在执业时临时编制工作底稿、验算表等,在起草报告前,应进行整理,将其体系化,一般情况下应移植到一个工作簿,计算公式清晰,对认为必要的地方插入批注或者备注。整理工作底稿还应和前置任务“重点难点”相衔接,对属于重点和难点的部分进行突出标注。

(2)出具报告。是指起草报告文书送交委托人的执业行为,具体要求和执业行为如下:

a起草报告等文书。起草报告等向委托人提交的文书,应以编制审核确定的工作底稿、计算表等为依据,条理清晰,逻辑关系明确,判断明确。

b发起复核。起草的报告等文书,应由起草人发起工作流,经过项目负责人、部门主任和所长或者所长委托人完成三级复核。

c送交委托人。经三级复核并盖章的报告等文书,应由业务助理或者其他人员填制送交回单,由委托人签收。电子版的报告、表格等应转换为PDF格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委托人。

(3)后续分析。是指业务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所做的总结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案例分析、后续业务。

a项目总结,为指导相同或者类似项目的办理,一般都要对所办理的项目进行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是办理结果与项目目标一致性及影响因素所做的分析,首先要分析确定本项目的结果,包括质量、风险和报酬,其次和项目目标进行对照,看是否一致,然后分析影响因素是什么。这里的因素是指项目任务及其执业行为。形成书面的分析报告,以便改进工作。

b案例分析,是指项目负责人对本业务项目从税法角度所作的分析,包括案情简介、主要问题及争议、问题与争议分析、处理意见及依据、启示及建议。

案例分析可由项目负责人或者所属部门主任发起、相关人员参与的会议讨论,然后由指定的人员执笔起草,完成后作为文档保存于 “项目文档”,还可以对外公布、发表,但是应该隐去所涉及的单位、税务机关、争议各方的名称,数据尽量取整。

C后续分析,是指后续业务分析,在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现的不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与委托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风险、节税点等。分析可以开发的服务项目、切入点等。后续业务事项不是本业务项目目标的范围,但是对委托人利益而言确实是必要的,因此积极挖掘、主动提出,对委托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后续分析一定要把握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还要注意与委托事项的关系,切忌属于本业务项目的事项分割作为后续项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影响重大,非常必要,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会增加、负担会加重或者会产生其他损失。

后续分析应以提示的方式提交委托人,提示内容应反映出发现问题的途径、主要问题、对企业的影响、初步处理意见等。

7、整理归档。是按照规范,对整个项目所形成的书面资料、电子文档等进行归类、申报、审阅、归档等工作。

整理归档是完成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执业风险,指导后续类似业务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整理资料;二是按程序规定归档。具体按照我所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项目的监控和服务

项目的监控和服务,是指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对业务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和服务,正如建造高质量的建筑需要工程监理一样。如图示1所示,完整的项目正如一个立体的三角形或者金字塔,包括委托人、项目执行人、项目监督服务人。如前所述,项目监督服务人应为项目审批人、监督、服务人员,主要责任是判断审查委派、风险识别控制审核、重大疑难事项协助、沟通协助、报告审核、资金协助、其他资源提供等,职责及流程如下图所示:

6.png

下面对项目监控服务职责及工作方法说明如下:

(一)监控和服务的原则

监控和服务的原则,是指围绕业务项目服务的相关岗位监督、协调、服务项目应遵循的基本规范。总结业务项目实践,经典的业务项目少不了良好的监控和服务,而良好监督、控制和服务遵循了如下原则:

1、全面监控,重点突出。就是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完成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措施,同时要突出项目重点、难点和风险点,对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敏感性因素、重要事项和难点进行复核、验算,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2、适时监督,及时反馈。监督帮助是从第三者角度审视项目执行人员的执业行为,应在适当的时间实施监督行为,及时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尽量避免事后监督、拖后反馈,否则就会造成窝工。所谓适当的时间就是区分项目各阶段,如在项目前期准备会议时,根据项目组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指导立项;在项目立项审批时,应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建议关键点的修正等。所谓及时反馈是指监督与反馈同时进行,延迟反馈或者不反馈就失去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

3、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监督服务以纠正偏差,确认执业行为过程和结果为职责,因此监督服务岗位一般不得直接参与或者执行项目任务。如项目审批人、监督、服务人员等不得在审批时直接代替立项人立项,否则就应确定为项目组成员。

(二)监督服务岗位

为确保监督的有效性,除职责独立并相互制约外,还应该明确各监督岗位的职责范围。岗位一般包括所长、质量监督岗位、人力资源岗位等;

所长对业务项目的质量承担最终的责任,因此有最终的决定权利,负责重大、疑难或首次接受委托办理业务等项目的监督权利,同时应抽查其他业务项目,对项目风险、监督服务方式提出改进和完善。

质量控制岗位负责项目质量控制的制度落实和完善,是项目监督的执行岗位,应全面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代表所长实施监督行为,承担项目质量监督的责任。

人力资源岗位的职责是评价和确定项目组成员的胜任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对项目组成员分工的落实进行检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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