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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二)

发布时间:2011-11-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102

六、海洋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海洋运输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明显改善。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船队,提高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的运输能力,国轮船队在我国外贸石油、天然气、矿石海运市场的比重明显提高。保障战略物资海运通道安全。

重点工作:完善促进协调体系,统筹安排海洋运输服务贸易有关工作;鼓励企业改善船队、船型与船龄结构;营造货主、船舶制造企业、金融机构与海运企业长期战略合作的环境,提高我国海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海运服务企业“走出去”,完善全球海运网络,扩大中资企业境外商业存在规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海运安全、打击海盗和反恐等重要国际海运事务,努力在国际海运规则与技术标准制订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国际重要海运通道事务,全力提升战略资源海运控制力;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研究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的航运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鼓励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在国内登记,扩大国轮船队;培育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全球物流经营人,建立国际海运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航空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完善现有民用航空体系,扩大我国航空运输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航空运输服务又好又快发展。到2015年,我国国际航空运输市场达到360亿吨公里的规模,力争我国承运人份额达到34%

重点工作:完善航空运输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国际航权分配管理机制;积极应对单方面基于市场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营造有利于航空租赁发展的政策环境;优化国际航线网络,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增加欧美航线航班密度,开辟连接南美、非洲的国际航线,积极推进周边区域航空一体化进程;优化配置和利用我国航线资源、空域资源和重点国际机场资源,加强国际航空通道建设,增加枢纽的网络辐射范围和广度,增强门户枢纽集散功能,提高国际国内航班衔接效率,提升国际中转旅客比重;增强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航空公司;提高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的国际货运能力,鼓励我国航空货运企业开辟国际航线和与国外物流企业紧密合作,扩展航空货运网络;加强我国枢纽机场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推动航空物流、航空维修、航空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机场布局,积极发展支线机场,扩大航空运输的服务覆盖面。

八、铁路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根据“引进来、走出去”的需要进一步加快铁路发展,形成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对外铁路运输通道,基本建成与港口有机衔接的集疏运系统,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迈上新台阶,主要技术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

重点工作:在加快铁路总体发展的同时,完善既有陆桥通道和区域合作通道,建设边境地区开发型口岸铁路,推动国际运输相关铁路建设,形成功能完善的对外铁路运输通道;全面建设和使用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实施大通关战略,进一步提高联运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强化港口后方通道建设,形成“铁海”有机衔接的港口集疏运系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铁路行业相关企业技术装备进出口;积极开展铁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铁路关联企业联盟为主体,注重发挥中国铁路产业集成优势,使用中国铁路的技术和标准体系,打造中国铁路品牌,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九、公路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道路运输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道路运输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我国道路运输技术标准规范国际化,扩大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贸易规模,改善贸易结构。

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路口岸管理体制,促进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推动检查机构为道路运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修订目前汽车运输协定和国内有关法规、规章中不适应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发展的相关条款,积极启动我国加入国际道路运输公约程序;协调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道路运输制度、车辆技术标准和规范;鼓励国内大型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国际道路运输。

十、货运代理服务

发展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服务结构,转变经营方式,拓展海外市场发展空间;提高外贸运输代理主导权控制能力,降低运输服务贸易逆差,国际物流成本降低3%。实现80%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70%企业完成海外服务网络的建设;培训专业人才50万人,向外输出2万名管理人员以及4万名服务人员。

重点工作:健全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能力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推行国际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和综合物流服务;加大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物流业务外包的力度,通过货运代理服务促进进出口货源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推动保税物流和金融物流的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货代物流合作机制,促进海外服务网络建设,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可预期的运价体系,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加强创新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加大从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人才发展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合并、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一、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

发展目标:建立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服务出口的质量和附加值,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的全面增长;促进生物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重点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医疗服务贸易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行业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确立国际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等级测评和认证制度;加强对海外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与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外向型中医药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支撑体系;建立海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扶持大中型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促进生物医药技术进入国际市场。

十二、教育服务

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国内教育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使我国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的留学目的国;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提高汉语国际影响力;促进境外办学健康发展;稳步开拓教育服务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服务。

重点工作:鼓励引进优质资源,加快教育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国内教育机构积极稳妥地扩大教育服务出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教育服务贸易便利化,为我国教育服务出口创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支持国内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发、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教育服务项目;鼓励教育机构开发、经营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积极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对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境内外教育服务支持网络;建立健全教育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

十三、会计服务

发展目标:推动会计审计标准国际化,推动会计审计标准与主要经济体等效。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不同规模的会计服务阶梯体系,促进大型会计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提供跨境综合服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着力培育10家左右执业网络、服务能力、收入规模和市场影响具有国际水准的事务所,在此基础上至少有3家本土品牌事务所迈入世界前30强之列。扶持至少5-10家大型事务所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至少30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布局执业网络,设立100个左右业务机构,做到品牌标识统一、资源信息共享、质量监控一体、管理运作高效。实现新增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人数达到10万名,从业注册会计师达到15万名,在此基础上,着力培养400名左右领军人才、1500名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20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

重点工作:加强会计审计标准及会计服务行业相关法规建设,推动会计审计标准与主要经济体等效;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从业队伍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鼓励会计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加快实施自主品牌战略,打造中国会计服务自主品牌,提高国际认可度;引进新的国际服务项目和技术,鼓励国内会计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中小会计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做精做专;完善会计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计分析体系。

十四、文化艺术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培育文化服务贸易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项目,提升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培育8-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艺术服务贸易企业,定期组织境外商业展览;设立5-10个海外定点演出场所,开发10-20个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设立10个境外中国艺术品贸易中心,在境外举办10个中国艺术品展会,组织中国艺术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扩大中国文化艺术市场影响力;推动一批国产优秀动漫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开发5-10款游戏进入欧美等国家主流市场,一批竞争力强的游戏进入日韩、东南亚和欧美市场,网络文化产品在东南亚国家和台港澳地区市场占有率达到20%以上。

重点工作:鼓励原创演艺产品出口,推动优秀演艺企业进行国际合作和跨国经营;开发北美、日韩、欧洲演出服务市场,培育周边和新兴国家(地区)市场;加强艺术展览国际化、商业化运作,开发北美和周边国家(地区)中国艺术品贸易和展览市场;发挥动漫基地优势,推动动漫游戏出口;完善文化服务交易平台,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国际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发展,在海外举办中国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化文化项目出口和相关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完善有关文化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整合各部门资源,完善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分析体系。加强海外文化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制订国际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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