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方正税务师推出个人所得税普及活动,并向广大网友征集个税问题,今天就部分问题进行解答!如果你还有这样那样的疑惑可以留言告诉我们,我们陆续会为大家解惑!
【两颗西柚】专项扣除项目是固定扣除数还是按照取得票据的金额扣除
你好,新个人所得税规定,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包括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是指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这6项扣除中,有些是固定金额扣除,比如子女交教育、后续教育、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支出、赡养老人费用,这五项固定金额附加扣除只需要相关信息,不需要提供实际的支出发票,大病医疗是限额内据实扣除,因此需要大病治疗实际支出的票据。也就是说凡是规定定额扣除的,不需要发票作为依据。
【霞???? ????】赋予身份证号一个纳税人识别号的新功能,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与个人诚信度挂钩了?
你真是太聪明了,举一反三!是的,身份证多一个功能便增加了一个征信的渠道,这样的话以后不如实准确纳税,可能会给你的诚信记录记上污点,当然可会影响的信用水平,因此一定要学好个税,确保增加信用度而不是减少。
【El olvido】无工作单位的个人要不要缴纳个税?应该如何缴纳?
你好,无工作单位不一定不交税,只要取得应税收入就有可能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只要取得这其中的一项就要纳税的。一般情况下由支付方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则要自行到住所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H_en】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如果,某单位在10月份一次发放9,10月的应发工资,还有期间涉及的福利补贴,那么10月份应缴纳的税款应该如何来计算。
你好,这要按照10月份工资对待,也就是10月份发的9月份工资及期间的福利也视同是10月份工资,合并到10分计算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扣除扣缴的社保,扣除新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附件工资薪金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注意的是合并为一个月的工资,不可以分2月计算。
【Yy闫闫yY】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好,根据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按新法执行,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所得税项目还按原法执行。
【垟咕森噻】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以个人名义在汇算清缴期间申请审核申报?还是用人单位进行汇总复核,进行汇总个税汇算清缴呢?
你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对纳税人年度应纳税额的汇算,经过汇算的结果是计算应补退税额,由此应该是以纳税人个人名义汇算申报,当然用人单位如果全部受理所属雇员的汇算,可能还会汇总一下,但是不会汇总汇算的。
【谢瑞】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税局代收,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都需要全额缴纳社保?同时,社保和个税的缴纳基数差异上,有哪些文件可以参考?
你好,是的。社保的缴纳基数是上年实际工资,原来由于社保基数确定单位与税务机关数据不同,所以社保的基数也就不一样,划归税务机关后,个税全员申报,税前扣除要申报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无论是个人的工资基数还是总数,税务机关都是掌握的,这就意味着要全部缴纳社保了,社保基数的工资项目范围相对比计税工资薪金的范围小,具体看一下社保缴纳基数的规定。
【Monologue安柯】如果一年只工作了八个月,其他四个月处于失业状态,基本扣除、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扣几个月的?
你好,这个问题尚无明确规定。理论上讲,实际所得期间不到一年的视为一年,当然基本费用按照实际取得所得的月份配比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因为基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发生,因此同样也是由取得所得税各月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则不因就业而发生,也就是有工作也好没工作也好,都是发生了的,应按照年扣除标准扣除。
【渡心】根据2018年新政策,每月工资6500需要纳税多少?
你好,2018年底前,6500元如果是扣了社保的,扣减费用标准5000元,差额1500元适用税率3%,缴纳45元,如果2019年以后,还要看啥情况了,如果是刚出校门的年轻人,也就是不租房、没买房、无小孩、没大病、无赡养老人等那就要交点税了,如果有其中一二项,估计就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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