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评判台
励俊:加税是饮鸩止渴
区别调控是必然的,而加税只能饮鸩止渴。我国房地产投资从土地开发这个环节就高增长了,如果简单在销售环节加税抑制消费,只能是恶性循环,最后形成银行坏帐和大量空置房。从根本上说,有条件地限制对地产的银行借贷,严格土地回购制度,积极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司法介入才能把这股风潮打下去。
乐宏文:区别调控更需地方政府落实
我觉得政策能考虑区别对待肯定是最理想的。但区别调控本身就更需要有地方政府来贯彻落实,如果地方政府本身没有热情,又如何保证效果呢?
张海峰:真要打压会有办法
如果政府真想打压,那肯定会有办法的,不过碍于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估计政府也不希望房价暴跌,毕竟房地产行业是支撑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所以,政府的预期可能就是房价上涨速度不要太快,虽然我也是一个房产的受害者,但也只能面对这样的现实。
何若灵:在经济上做文章无疑隔靴搔痒
加税能解决房地产问题?我不信!我倒不是不信加税本身的力量,而是怀疑在各方面利益的博弈中,加税能否落实。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巨额利润,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都把这一块作为装满钱袋子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靠山。那么,加税的政令能否落到实处,便是可以怀疑的。要解决房地产问题,仅在经济上做文章恐怕只能是隔靴搔痒,扬汤止沸。
曹中铭:需要有人为此负责
国六条形同虚设,其根源在于官商勾结的利益驱动。各地采取不同的政策调控房价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所以效果值得怀疑。个人认为,将房价调控的效果与地方官员的乌纱帽挂钩不失为一好办法。
与其区别调控不如加税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希望通过研究区别政策来调控各地房价,说实话,我并不看好,而且觉得这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首先,我们要了解地方政府的心态,现在没有一个地方政府认为当地的房产有泡沫,没有一个地方政府认为当地的房产涨得过高过快。涨得过高的认为得益于当地经济发达,物有所值,还应该上升。房价与周边地区比较低的认为当地的房价还处于洼地,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况且,如何实施区别政策,有的地方松有的地方紧?如此一来,各地都会互相攀比,紧的地方会参照松的地方。毕竟,如何断定一个地方房价泡沫大小无法有统一的标准。我相信,一旦实施,每个地方会采取不同的办法来抵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会在实施过程中显得尤为严重。这样的小打小闹很有可能会加快消费者对房价上涨的预期,从而使得炒房者不断涌入市场。
我认为与其这样,不如推行陶冬的观点:加税。这个税分为两部分,一为增收空置税,二是开置物业税。一般情况下,炒房人的手里会拥有多套房子,只要没人居住,就征税,并且只要开发商捂盘,也要列入空置税征收的范畴。当然,我们会给开发商规定半年或一年的期限,这样一来,便于合理降价。要知道,现在的开发商宁可捂盘也不肯降价有自身的原因,首先,放在手里不影响太大的利益关系,况且房产的刚性需求摆在那里。其次,许多开发商得益于几年前的财富积累,捂盘对于他们来说,基本不存在资金问题。可一旦征收空置税后,情况就会大不一样。
事实上,国内炒房者与自住者,富人与穷人手里拥有房产的情况相差甚远,而且还有许多低收入者连基本的住房也无法解决。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没有一个不开征财产税的,西方国家的不动产税,也是我们称之为物业税的,在财产税中占据了70%到80%的比例。而我们现在的税收主要集中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比如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契税,其中并没有持有房地产的税收。当然,我支持开征不是说征了再说,而是说要先好好研究,本着不能伤害普通老百姓的原则,如果自己有一套仅供居住的房产还要被征税那也讲不过去。但如果拥有几套房产的,肯定应该征收,而且应该依据拥有房产套数的增加而加大征收力度,这样才可以把炒房者打压下去。
我认为只要在某一个地方率先实施加税政策,肯定就会对其它的地方产生威慑作用,只有这样才切实可行,而所谓的区别政策都是在空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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