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北京:去年偷税补缴款近4亿元

发布时间:2006-06-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张丽锦 何志军 来源:法制晚报 阅读数:1329
 
  北京市地税两大稽查局去年查补税款近4亿元,其中――偷税补缴款八成来自地产商
  北京市地税两大稽查局去年查补近4亿元今年第二稽查局又查补1.57亿元其中查补税款房地产商占8成
  漏缴手段:购房者定金、贷款不报税小区会所不按规定申报超标准列支成本
  北京市去年查补税款近4亿元,其中房地产企业所补缴金额就超过八成。这是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第二稽查局了解到的。
  据悉,两稽查局的为北京市地税局直属稽查局,可对18个区县的房地产项目进行税务检查。
  据两稽查局数据显示,去年两稽查局共查缴税款3.98亿元,其中房地产补交税款占到八成以上。
  第二稽查局透露,该局今年开始加大税收查补力度,从1月至今,不到半年时间里查缴税款1.57亿元,绝大部分都是房地产企业补缴的税款。
  北京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房地产企业一直是查补税款的大户。从2003年至今,连续开展了3年的房地产税务专项检查,在查处的案件中,房地产企业补交税款都在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房地产企业漏税主要手段
  1购房者定金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据介绍,90%以上被检查的房地产项目都存在此问题。
  购房者缴纳的定金,房产商不开具发票,以“不是房款”、“到时候退还”等理由未按规定缴税。收到的钱先用于自己的运营,并且不上缴税款,这其实是房产商一种“融资”手段。
  2不将购房者贷款放入该缴税的“预收账款”,而是放入不缴税的项目中
  据悉,30%―40%被检查的房产项目存在此类问题。
  但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找到了预防的手段,即和各区县房地局联网,将每个地产项目已售出楼房套数、付款方式等资料共享,就能有效发现和防止此类问题。
  3对于小区内会所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不少房地产商“模糊”了房产的“使用权”,如交给物业经营而非自己经营、出租给其他经营者等,从而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据悉,这类问题,许多地产商本身就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地税部门没发现就不会有人主动缴纳。
  4在税前超标准列支成本费用,以减少所得税
  在所得税方面,房产企业往往以不按期结转“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以及在税前超标准列支成本费用,如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费用,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而所得税按“利润”的33%缴纳,最主要的问题是“不足额缴纳”。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