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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税式支出制度

发布时间:2006-05-1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李志远 来源:安徽财经大学 阅读数:2087
     一、税式支出的作用与借鉴
 
    (一)税式支出的内容分析
 
    从目前各国税式支出的范围来看,涉及的税类、税种很广泛,既包括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也包括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有些国家既包括中央税,也包括地方税(如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具体包括:1.豁免(不予计列)。如某些特殊收入(国债利息、保险赔款等),奖金(政府颁发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奖金等),补贴(政府津贴、助学金、生活补助等)。2.税前扣除。如某些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捐赠(向慈善、教育、医疗机构捐增等),费用(技术开发费等)。3.加速折旧。可以分行业、项目确定,盈利企业可以凭此延期缴纳所得税。4.盈亏相抵。如年度之间的亏损结转、同类项目之间的盈亏相抵。5.优惠税率。可以分地区、行业、项目、产品、纳税人确定。6.减税、免税。可以分地区、行业、项目、产品、纳税人确定。7.税收抵免。如投资抵免。8.税收饶让。如征收所得税时对本国居民纳税人从外国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征税款予以抵免。9.优惠退税。如再投资退税,对某些商品、劳务退税。10.延期纳税。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无偿占用应纳税款,相当于取得相应数额的无息贷款。在通货膨胀的}腾况下,纳税人由此获益更多。
   
    (二)税式支出的作用与借鉴
   
    1.实施税式支出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韩国的经济发展历程为例,20世纪60年代实行出口导向战略时,韩国政府对两大类产业实行倾斜的税收政策:一是对出口企业与项目采取包括各种直接与间接的税式支出形式;二是对各种“瓶颈”产业与所谓“尖端与战略性行业”,实行多种税式支出政策。在20世纪70年代的高度工业化经济起飞时期,韩国政府及时对税收产业政策作了调整,税式支出的重点也从出口导向型企业逐步转向重工、化学、造船、机械、石油化工、电子与化肥工业等。同时对“尖端与战略性行业”略加调整后,继续保持税式支出。20世纪80年代为适应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韩国政府一方面逐步减少直至最后废除对重化等行业的税式支出,另一方面将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免税损失准备金等税式支出形式广泛地应用于高科技投资、信息工业等新兴行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虽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合理的产业结构与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但在原材料、某些零部件生产等方面仍比较落后.中小企业发展较慢。根据其”新经济政策”,为了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的资源配置作用,韩国政府正在逐步减少税式支出的覆盖范围,而把有限的税式支出应用于能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主要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及对边远地区投资等几个方面。
   
    2.实施税式支出政策,推动科技进步。实施优惠的税收扣除和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加大科技费用投入。美国国会1981年通过的《经济复兴税法》对高新技术开发研究或试验支出直接作为可扣除费用予以抵扣,而不必作为计提折113的资本支出;凡是当年研究与开发支出超过前3年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平均值的,其增加部分给予25%的税收抵免,该项抵免可以向前转回3年,向后结转15年;企业向高等院校和以研究工作为目的的非盈利机构捐赠的科研新仪器、设备等,可作为慈善捐赠支出,在计税时予以扣除。
 
    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刺激企业投资和科技开发。美国政府规定: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使用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年限为3年,是所有设备年限中最短的。美国还以加速折旧作为政府对私人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巨额补贴的一种方法,以此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目前,在美国每年的投资中,折旧提成所占比重高达66%~90%。
   
    3.实施区域税式支出政策,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美国的地方政府有权通过减免税收吸引私人企业到落后地区投资。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种:一是减免或免征公司所得税。州有权对到贫困地区(企业区、开发区)投资的企业,视其创造就业机会和招收失业或招收没有技术的工人数量来决定免征、减征州所得税。二是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在南部15个州中7个州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其中有3个州的税率为全国最低。三是退还销售税。如果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区”或“工业区”内创办企业,并且雇佣失业工人和无技术的工人达到一定数量时,可部分或全部退还企业销售税。
   
    4.实施涉外税式支出政策,大力吸引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印度政府为鼓励跨国公司与外国公司来印度投资建厂,采取了比对本国公司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制定了对国外资本投资的某些刺激性条款。如允许跨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机器设备的通用折旧率是25%,而账面折旧率是13.91%,某些特定项目的机器设备甚至按100%折旧)。在费用扣除方面规定更宽的扣除范围和更大的费用扣除额,对其应承担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全部扣除(而对总部分配的一般性费用则有限制性规定)。对于投资于印度优先发展的产业和部门的外国公司(如建筑安装、石油勘探开发、矿山建设、产品出口企业),在其向印度进行投资和输入技术时,可享受低税率、投资抵免。定期减免、加速折旧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式支出制度
   
    我国多年来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税制改革(包括对减免税控制比较严格的1994年税制改革)来看,都有许多税收优惠方面的规定。在减免税审批、金额统计和效果分析等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近两年,财政部开始关注并组织力量专门研究税式支出问题,主要目的是试图通过建立一种新的模式解决中国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缺乏系统控制、管理和监督,过多、过滥、不透明、目标不清等问题。财政部认为,税式支出的基本涵义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通过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给予纳税人的优惠安排。税式支出制度则是实现这种优惠安排的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税收不仅仅作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而存在,还可以作为政府的一项支出计划,作为政府直接支出、信贷或者其他政策工具的替代方案而存在。提出税式支出概念的意义在于把大量的税收优惠以科学、规范的形式管理控制起来。因此,税式支出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下一步中国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一。
   
    (一)现行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偏多。由于层层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的省级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都有权作出一些税收优惠规定,几乎涉及所有的税种、税制要素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从而使得中国现行税制的税收优惠十分庞杂。而且,目前我国主要采用减免税等直接税收优惠形式,较少采用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等间接税收优惠形式。
    2.偏乱。缺乏总体规划和设计,方向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例如.有些税收优惠交叉、重复;有些税收优惠政策上有矛盾、制度上有漏洞;不适当的税收优惠有些被清理了,有些还存在,等等。有些省以下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越权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3.管理混乱。在税收优惠的实施过程中,有关项目的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项目最终成本与效益(结果)的考核(评价)、有关数据的统计与公布等,都没有统一的制度和规范;上级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各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对此的监督也不够。因此,有些项目成本过高,效益不佳。
    (二)关于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税式支出制度的思考
    税式支出制度是科学的财政、税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应当逐步建立、健全这种制度。同时,鉴于税式支出制度的复杂性及我国现行税制和税收管理水平还有待于完善和提高,因此这一制度的建立也不能操之过急。
    1.明确税收优惠的政策目标。在界定税收优惠范围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项税收优惠的先后顺序。初步设想,可以把技术进步作为税收优惠第一目标,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税收优惠的第二目标,把利用外商投资作为税收优惠的第三目标。在制定税收优惠制度时,对多个政策目标相重合的项目实行多重税收优惠。如对外商投资优惠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三重税收优惠,对非外商投资优惠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双重税收优惠,对非外商投资的非优惠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一次税收优惠,对非外商投资的非优惠产业的非高新技术项目不实行税收优惠。
    2.科学界定税收优惠的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创造经济、社会安全和协调发展的外部环境。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具有经济管理职能,但要锁定在市场失灵领域,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由此所决定,税收的主要职能是取得财政收入,保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物质需要。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职能,但要将调节的范围锁定在市场失灵领域。按照这一原则,在我国现阶段,税收优惠的范围应当是;在经济领域,保留农业、原材料工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的税收优惠,保留中西部落后地区的税收优惠,保留投资、技术进步的税收优惠、保留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在社会领域,保留生活必需品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税收优惠;其他各项税收优惠均应以不同方式予以取消,其中,社会福利和政治的、军事的部分由财政支出解决,余下的一小部分改为不征税,大部分通过税制改革消化掉。
    3.进行税收优惠的成本一收益分析。对已经存在的税收优惠,为考察其利弊得失,决定其存废留去,需要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对行将设置的税收优惠,为保证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也要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根据成本一收益分析的基本原理,无论是成本还是收益,都有直接的与间接的、内部的与外部的、有形的与无形的、实际的与虚拟的之分。初步设想;在进行税收优惠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时,主要是确定其直接的、内部的、有形的、实际的成本与收益,对于一些具有外部性的优惠项目,也可以确定外部的、有形的、实际的成本与收益。           
    4.建立税收优惠的预算制度。要建立税收优惠预算制度,首先要编制税收优惠预算。在我国现阶段,一方面,税收优惠的范围宽、规模大,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均没有编制税收优惠预算的经验。在编制税收优惠预算时,要采取先易后难、先宽后严、先试点后实施的分阶段推进的方法。初步设想:首先对某一部门或某一支出项目进行税收优惠的成本预测,然后扩大到主要税种和重点项目的税收优惠,最后编制出全面的税收优惠预算,纳入政府的预算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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