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春伊始之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甘肃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旨在通过扩大投资领域和消费品以掉换新领域来增加有效投资、提振消费需求、促进绿色转型和改善民生,全面推动国家相关政策在省内落地。政策主要内容和亮点主要有:
一、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1.加大既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力
聚焦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全面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制定行业领域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进行淘汰。换新设备应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属性,性能标准在国际国内相关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2.新增扩围领域设备更新
在工业、农业、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新增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方向,扩大了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实施范围。将老旧营运货车、抛秧机、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城市公交车及以上设备的报废补贴标准从6万元提高至8万元。
3.项目审核流程简化并优化
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及早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资金支持范围。推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机制,支持工业园区“打捆”申报项目,提高落地效率。
4.金融支持创新
利用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的企业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叠加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外贴息政策,并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为突破口,加力地方财政支持。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与补贴细化
1.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
继续向市州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向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成效较好的领域适度倾斜,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
2.汽车报废更新扩围
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必须为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3.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汽车置换时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车最高1.3万元。转让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
4.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及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5.新增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6.加力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
继续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力度,对消费者购买床(含床垫)、沙发(含茶几)、桌椅、洗拖一体机(含扫地机器人)4类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7.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省商务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8.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提质增效。
以满足老年人居家适用、推动高质量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为主要目标,对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在购置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进一步优化补贴品类范围,突出大件耐用消费品,具体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由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三、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完善
健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推动完善二手商品交易体系,支持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擦除检验服务。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实施再制造,支持探索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回收再制造业务。
落实好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根据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套文件要求,引导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积极向各类生产主体大力推广再生材料,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四、标准提升与监管强化
加快制定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升级,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智能家居、数码产品等领域能效、水效标准。建立健全我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不断提升标准约束力。强化重点设备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家电、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持续扩大能效和水效标准实施范围,组织遴选产品设备能效和水效“领跑者”。
五、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机制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新”工作,落实各级专责组责任,加强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政银企联合,协调解决“两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加强协调,压实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强化项目支撑。省直相关部门要尽快明确设备更新扩围领域和重点支持设备相关适用细则,指导各市州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强化地方审核筛选把关,准确填报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争取更多设备更新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3.落实资金支持。我省2025年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和地方共担比例分别为95%和5%。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两新”财政、金融支持和各类要素保障,加大设备更新贷款贴息,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相关领域支持标准,确保资金投向符合“两新”政策要求。
4.优化惠企便民举措。甘肃省多部门联合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省商务厅等部门合理确定并更新经营主体名单,不设不合理限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简化补贴流程、提高清算效率,强化便民消费举措,利用电商平台优化审核,明确资金拨付时限。省大数据中心完善 “甘快办” 系统。各经营主体公开承诺价格,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5.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省发展改革委统筹项目申报等工作,省财政厅配合做好资金测算、拨付、监控等。省直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线上线下监管,各级各部门须依规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严禁违规操作。若有违规,将收回资金并追责。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还会动态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确保资金充分利用。
6.加强绩效跟踪评估。省发展改革委采取周调度等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市州、各领域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的评估督导,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要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阶段性自评自查,及时将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汇总形成阶段性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7.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两新”政策进展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策宣传、明晰补贴渠道、强化政策答疑。要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结合全年重要节假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扩宽消费场景,深挖消费潜力,提振消费能力。要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作配合,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甘肃省2025年新政通过“设备更新+消费换新”双轮驱动,构建了从生产到消费、从政策到市场的完整闭环。其核心在于以创新补贴机制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既解决企业升级痛点,又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关注政策执行中的监管效率与资金落地实效,确保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和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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