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界定
1.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除外;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二)应税行为的确定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同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三)营业税的税目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三个方面。其中,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7个税目,加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现行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条件:
1.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3.必须是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否则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3.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四、营业税的税率
现行营业税,区分不同行业和经营义务,设计了3档税率。
(一)对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
(二)对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税率。
(三)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
五、营业税的计算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应税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数和价外费用。
(二)有关具体规定
1.如果运输企业将境内的货物或旅客运送出境后,转由境外的运输企业运输,则境内的运输企业将收取的运费与付给境外运输企业的运费之差作为自己的运费收入,并对该收入缴纳营业税。如果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应以获得的实际收入作为应税营业额,据此缴纳营业税。
2.如果旅游企业组织境内旅客出境旅游,当旅客到达境外后转由其他境外旅游企业负责旅游团的全部事宜,那么该境内旅游企业将收取的费用与付给境外旅游企业的费用之差作为自己的应税营业额,并只对该收入缴纳营业税。
3.如果建筑公司承揽一项工程后又将该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其只需将工程的全部工程款与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工程款之差作为自己的应税营业额来缴纳营业税。
4.转贷业务应以放贷取得的利息收入与借款付出的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
5.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应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费用与企业该项资产承担的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营业收入,并据此缴纳营业税。
6.保险公司从事的储金业务,其应税营业额等于纳税期内储金业务的平均余额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之间的乘积。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储金余额之和乘以50%。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营业额以后,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营业额,应相应以“保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7.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实物期货交易,应以卖价与买价之差作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8.如果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内旅游,应以旅游者交付的旅游费与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企业旅游费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
9.当个人或单位举行演出时,应以获得的全部收入与付给经纪人、演出公司、演出所单位的费用之差作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
10.从事娱乐业的企业向顾客收取的点歌费、饮料费、门票费等收入都属于企业的应税营业额,应一并缴纳营业税。
11.广告代理业务以收取的全部费用与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发布费之间的差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从事代理业务的企业应以向委托者收取的全部费用作为应税营业额,并据此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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