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方式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5-08-2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税萌、方正AI税务 阅读数:15

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房地产行业带来利好,企业可在两种退税方式中自主选择。作为深耕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专业税务顾问,深知企业在政策应用上亟需指导,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析新规要点,并给出实用建议。

一、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核心意义:不止于“拿钱”,更是现金流管理关键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意义远不止“收回一笔税款”,而是精准匹配行业特性的“现金流优化工具”,具体体现在三方面:

(一)缓解开发全周期的资金沉淀压力

房企开发流程中,拿地、建安、设计等环节的进项税额(占成本比重超60%)在项目开工后即大量产生,但销项税额需等到“交房确权”时才确认(预售阶段仅预缴3%增值税),导致留抵税额从项目启动到交房的2-3年内持续沉淀。以某房企2024年启动的住宅项目为例,总投资10亿元,其中建安成本6亿元(进项税5400万元),拿地及其他成本4亿元(进项税2400万元),项目2026年交房,若2025年申请留抵退税,可提前2年收回7800万元留抵税额,直接补充项目建设资金。

(二)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盈利空间

房企融资成本普遍较高(信托、供应链金融利率多在8%-12%),留抵税额若能提前退还,可减少外部融资规模。假设某房企有1亿元留抵税额,若选择合适方式退税6000万元,按年融资利率10%计算,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600万元,相当于项目净利率提升0.3个百分点(按20亿元销售额测算)。

(三)优化税负结构,避免“进项浪费”

部分房企因项目滞销或尾盘销售,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留抵税额,若不及时退税,可能导致留抵税额“过期浪费”(虽无明确时效,但企业注销或项目清算时处理难度大)。笔者曾服务某房企,2023年尾盘销售仅产生销项税300万元,而留抵税额800万元,通过选择方式二退税420万元,避免了留抵税额长期闲置。

二、选择留抵退税方案的核心目标:以“合规”为前提,以“效益最大化”为导向

房企选择退税方式的目标并非单一“退得多”,而是需平衡三大核心诉求,适配企业实际需求:

(一)首要目标:退税金额最大化

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测算两种方式的退税金额,选择结果更高的方案。这是多数房企的核心诉求,尤其对资金密集型的中型房企,每多退100万元,就能多覆盖1个小项目的监理费或设计费。

(二)次要目标:现金流匹配度最高

部分房企在特定阶段(如拿地高峰期、工程款支付期)急需资金,此时若方式二虽退税略少,但能更快满足条件(如无需等待连续6个月新增留抵),则可优先选择。例如某房企2025年6月需支付工程款5000万元,若方式一需等到8月才满足连续6个月条件,而方式二6月即可申请,虽退税少300万元,但能及时补充资金,避免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基础目标:绝对合规,规避风险

所有选择的前提是“符合政策规定”,若为追求高退税而违规(如虚报预收款、篡改进项构成比例),可能面临退税追回、滞纳金(日万分之五)及信用降级风险,反而得不偿失。

三、留抵退税方案的选择方法与对比分析:“四步测算法”+实操案例

房地产企业留抵退税有两种方案,选择需遵循“先判定条件、再测算金额、后综合权衡”的四步流程,以下结合两个典型案例解析:

(一)两种方案的核心差异回顾

两种方案要素对比如下表:

ce556a40b431be03672d496f546174c2.png

(二)四步选择法与案例解析

第一步:判定是否满足方案一条件

先核查“连续6个月新增留抵>0(与2019.3.31比)+第6个月新增≥50万元”,若满足,进入第二步测算;若不满足,直接选择方案二。

第二步:收集核心数据(需财务部门精准提供)

包括:2019.3.31留抵税额、申请前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上年12.31留抵税额、方案一/方案二对应的进项构成比例。

第三步:分别测算两种方案的退税金额

按各自公式计算:

方案一计算公式:

退税金额=(第6个月期末留抵-2019.3.31留抵)×方案一进项构成比例×60%

方案二计算公式:

退税金额=(第6个月期末留抵-上年12.31留抵)×方案二进项构成比例×对应分段比例

第四步:结合资金需求,确定最终方案

若测算金额差异大,选金额高的;若差异小,结合资金紧迫性选择。

案例1:成熟房企(开发多个项目)——优先选方案一

企业背景:某房企(成立超10年,纳税信用A级)2025年9月申请退税,2019.3.31留抵100万元,2025.3-8月期末留抵分别为150、180、220、250、280、350万元;2024.12.31留抵180万元;方案一进项构成比例85%(2019.4-2025.8期间,建安、设备采购专票占比高),方案二进项构成比例78%(2025.1-8月有部分普票抵扣)。

条件判定:

方案一:3-8月新增留抵分别为50、80、120、150、180、250万元(均>0,第6个月250≥50万元),满足条件。

金额测算:

方案一:(350-100)×85%×60%=250×0.85×0.6=127.5万元

方案二:(350-180)×78%×60%=170×0.78×0.6=79.56万元

选择结论:

方案一退税金额比方案二多47.94万元,且企业当前无紧急资金需求,选择方案一。

案例2:新成立房企(首项目开发)——优先选方案二

企业背景:某房企2023年成立(纳税信用B级),2025年9月申请退税,2019.3.31无经营(留抵0万元),2025.3-8月期末留抵分别为800、1200、1500、1800、2200、3000万元;2024.12.31留抵500万元;方案一进项构成比例65%(2019.4-2025.8含2年无经营期,拉低比例),方案二进项构成比例90%(2025.1-8集中采购建安材料,专票占比高)。

条件判定:

方案一:3-8月新增留抵分别为800、1200、1500、1800、2200、3000万元(均>0,第6个月3000≥50万元),满足条件。

金额测算:

方案一:(3000-0)×65%×60%=3000×0.65×0.6=1170万元

方案二:(3000-500)×90%×60%=2500×0.9×0.6=1350万元

选择结论:

方案二退税金额比方案一多180万元,因企业2025年10月需支付土地出让金,资金需求紧迫,且方案二满足条件,选择方案二。

四、留抵退税的税务风险:四大高频风险点及防控建议

作为税务顾问,需特别提醒房企:退税“拿得多”不如“拿得稳”,以下四大风险需重点防控:

(一)行业判定错误:预收款统计口径偏差

风险表现:房企未将“未转收入的预售款”纳入行业判定基数(需满足“房地产销售额+预收款”占比>50%),导致被认定为“其他纳税人”,无法适用方案一。例如某房企2024.9-2025.8销售额6000万元,预收款4000万元,未统计预收款时占比60%(不足50%),误按方案二退税,少退80万元。

防控建议:建立《预收款-销售额台账》,区分“已转收入预收款”和“未转收入预收款”,每季度核对电子税务局“预售房产信息”,确保行业判定基数完整。

(二)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偏差:遗漏早期抵扣凭证

风险表现:方案一需统计2019.4以来的七类扣税凭证,部分房企遗漏早期海关缴款书、完税凭证,导致进项构成比例偏低。例如某房企2020年进口设备抵扣海关缴款书500万元,2025年申请退税时未统计,进项构成比例从82%降至75%,少退42万元。

防控建议:从增值税申报系统导出2019.4以来的《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逐期核对七类凭证(专票、海关缴款书等),形成《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底稿》,附凭证复印件备查。

(三)条件判定失误:新增留抵对比基准混淆

风险表现:误将方案一的“与2019.3.31比”改为“与上期比”,导致条件判定错误。例如某房企2025.5月期末留抵210万元(2019.3.31留抵200万元,新增10万元>0),误判为“新增不足”,选方案二退税,少退18万元。

防控建议:制作《留抵税额对比表》,明确标注每期“与2019.3.31比新增”“与上年12.31比新增”,避免基准混淆。

(四)资料留存不全:无法应对税务核查

风险表现:未留存退税相关资料(如进项凭证、预收款证明),税务核查时无法举证,导致退税被追回。某房企2024年退税600万元,2025年核查时无法提供部分建安发票复印件,被要求补缴600万元及滞纳金36万元(日万分之五,按2年计算)。

防控建议:建立“留抵退税档案”,包含申请表、计算底稿、进项凭证清单、行业判定证明,保存期不低于10年,电子档同步备份至企业云盘。

房地产企业留抵退税方式的选择,本质是“政策合规性”与“企业效益性”的平衡艺术。作为专业税务顾问,建议企业:不盲目追求“高退税”,先通过“四步测算法”明确金额差异;不忽视“细节风险”,从行业判定到资料留存全程把控;结合自身经营阶段(新项目开发期优先现金流,成熟期优先高金额)灵活决策。若企业缺乏专业团队,可委托第三方税务机构开展“退税测算+风险核查”,确保每一笔退税都“拿得准、拿得稳”,真正为企业现金流“输血”,为经营发展“护航”。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