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增值税领域接连甩出两个“王炸”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还有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公告。这俩文件一出手,直接把增值税起征点的优惠,从“个体户专属福利”变成了“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普惠红包”。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唠,这波新政到底好在哪,咱们个体户、小老板、自由职业者该咋享实惠。
先说说过去的老规矩有多“偏心”。以前增值税起征点优惠,基本就盯着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那些年销售额没超过500万的小微企业,明明也是“小身板”,想蹭点优惠门儿都没有。就好比一桌好菜,只让两家人吃,旁边一群饿得慌的只能干瞪眼,别提多憋屈了。而且老规矩的起征点也实在拿不出手,按月纳税的月销2万,按次纳税的每次500块,这年头2万块钱够干啥?进点货、付个房租就没了,优惠跟“蚊子腿”似的,没啥存在感。
但现在不一样了!新政直接把优惠门槛给掀了,普惠到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不管你是街边开小吃店的个体户,还是刚创业的小微企业,甚至是帮人做设计的自由职业者,只要年销售额没超过500万,都能站上同一条优惠起跑线。这还不算完,起征点标准直接“跳级”: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从2万涨到10万;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从6万涨到30万;就连按次做生意的,每次销售额也从500块提到1000块。
咱算笔明白账,以前一个小超市月销8万,还得老老实实交税;现在月销10万以内,直接免税,一年下来能多攒下不少真金白银,这不比赚吆喝强?
为啥国家要把个体户的专属优惠,改成普惠政策呢?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小。
首先是讲究个公平。都是小本生意,不能说个体户能免税,小微企业就得交税。现在一视同仁,大家在同一条赛道上拼本事,才是真的支持实体经济。其次是给政策“定个规矩”。以前的优惠像“临时福利”,说不准啥时候就变了;现在把优惠写进增值税法,通过正规程序备案,政策更稳当了,咱们做生意也能心里有底,敢放心扩大经营。最后就是给咱们减负,也给税务部门省事。以前区分个体户、小微企业、自然人该享受啥优惠,又要证明又要备案,折腾半天。现在标准统一了,不用再为“能不能享受优惠”扯皮,咱们少跑腿,税务部门少费心,双赢!
当然,光有好政策还不够,得知道咋操作才能把实惠揣兜里。税务总局4号公告早就把“操作说明书”给咱们列清楚了。
咱们自然人朋友要注意,平时偶尔做点小买卖,比如卖点手工制品,按次算销售额,1000块以内免税。但如果是出租房子、在平台上接单做长期业务,就可以按“按期纳税”算,月销10万以内都能免税。要是一次性收了一年的房租,别慌,把房租分摊到每个月,只要月均没超10万,照样能免税。
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呢,能自己选按月还是按季纳税,选好之后一年不能改。比如你是做水果生意的,旺季淡季差别大,就可以选按季纳税,旺季的高销售额能和淡季的低销售额匀一匀,更容易享受免税优惠。还有个贴心政策,要是下游客户非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咱们也能放弃部分免税优惠,开专票,而且不用受“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的限制,灵活得很。
最后再提醒一句,享受优惠也得守规矩。销售额要算清楚,尤其是搞差额计税的,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得按扣除工人工资后的余额算销售额;别想着拆分订单、一天分好几次收款来钻空子,税务部门早就想到了,一日内多次交易要合并算销售额,违规操作得不偿失。
说到底,这波增值税起征点新政,就是给咱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然人送来的“及时雨”。少交税、多赚钱,政策稳、心里安。
当然了,要是你对自己的业务到底咋算销售额、咋申报还迷糊,找个靠谱的涉税专业机构问问,准没错。毕竟政策再好,得用对了才能享受到!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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