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对奢侈品征税 重在合理引导消费

发布时间:2010-04-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48

奢侈品,又被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的生产,一般具有不可复制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往往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单独征税且高征税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应该对奢侈品消费征收高比例的税收,这是一种针对人对社会索取的有效调节,一来可以有效地增加社会财富,二来可以有效地扼制资源浪费,三来可以重新调节分配,不至于让财富过分的局部累积。

 

    事实上,在国外,作为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奢侈税和奢侈品消费税也被广泛采用。比如瑞典的消费税一般是20%25%左右,对政府不鼓励消费的一些商品,如奢侈品等,税后价格可能翻几番。

 

    面对奢侈品消费市场的疯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记者,“重点在于如何引导。”他认为,对奢侈品征收高税额,目的不是要放在财政意义的角度去考虑,也不是要消灭奢侈品,而是通过税收、贸易政策等手段,引导消费者更理性地消费。

 

    “关键是一个调整尺度的问题”,刘尚希认为,奢侈品也是消费品,对消费的拉动也有积极意义。一些先富起来的人比如一些企业家,拥有私人飞机我们无可厚非。但是国家在税收方面要进行引导,中国的现实需要公众从节能节约资源的角度去考虑消费,这一点也符合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一位税务系统人士也表示,对奢侈行为征税,可以视为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一种补充,能使税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体现,同时迫使消费变得更趋合理性和公平性。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中国奢侈品消费正在兴起,不管多奢华的房子、汽车,都有巨大的市场,但奢侈品消费税并未跟上。当前贫富两极分化正在不断加大,应该加强对奢侈品的征税,而对一般消费品可以降低。

 

    据了解,1994年中国开征了消费税,2006年进行过一次调整,将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在内的一些“奢侈品”列入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王素荣教授表示,目前的课税对象太窄,只有14种商品,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将过去是“奢侈品”而现在已是大众生活必需品的商品清除,再与时俱进地增加一些。

 

    在关于“奢侈品”的界定上,刘尚希告诉记者,“奢侈品”的界定范围应该与时俱进,过去人们心目中的“奢侈品”与现在的“奢侈品”概念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当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到一定阶段,既有的消费税税目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时候,就应该适时调整。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