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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员工培训学习制度(讨论稿)

发布时间:2008-04-2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770

为了使事务所广大员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业能力,确保工作质量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员工培训制度。

一、每周六举行税务、审计、评估等业务知识讲座,学习相关知识,了解执业规程、熟悉业务技能。主讲人员为所长、副所长、分部主任、项目经理等。

二、每年举行一次岗位职责培训,各职能部门要按拟订的岗位责任考核说明进行考核。

三、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并参加相关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员工业务考核档案。

四、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创造条件为员工提供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不定期送员工外出学习,使员工的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加强。

五、所有再岗人员每年参加所内后续教育培训不少于160个小时。

六、再岗人员参加所内后续教育培训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待岗自费学习三个月,学习后仍不胜任工作者予以辞退。

七、对新上岗的员工要进行岗前行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由有经验的分部主任、项目经理主讲,且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员工谈工作经验和上岗体会。

八、各分部做好培训记录,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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