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内部公告 更多菜单 Menu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考勤制度(讨论稿)

发布时间:2008-04-2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704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事务所规定进行出勤签到,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事务所进行上、下班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出勤率将做为年终计发奖金的考核依据。

二、出勤时间:

1.事务所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除加班外);

    2.每日工作时间为:8:301800

       其中12001430为午休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需向所长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所长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需向所长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3.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4.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6.一经发现代替登记,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30%;

    

      本制度自200811日起实施。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