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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支招:提供修理劳务如何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07-09-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654
    “我公司7月委托建筑安装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为了抵扣税款,我们要求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建筑安装企业提出他们是营业税纳税人,只能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请问,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能否作为费用直接扣除?”近日,中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公司)办税员小王向河南省南阳市一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电话咨询。
  接听电话的注册税务师小张答复道:“对修理劳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建筑业发票取决于修理的对象(动产或不动产),与纳税人的身份(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纳税人)无关。”
  鉴于发票如何开具涉及费用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稍有不慎会导致企业错缴税款,甚至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因此,小张在电话中没有进行更多的解释,而是与另外一名注册税务师立即赶到中光公司财务部了解情况,对该公司取得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进行审核认定。在审核过程中,两名注册税务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实施了包括核对中光公司提供的修理合同、备忘录、外委修理项目竣工验收单、建筑业统一发票在内的审核程序。审核结束,税务师在与财务人员交换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回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指导企业依法合理纳税。
  基本情况
  1.受托单位。从对中光公司提供修理劳务的单位来看,只有两家,一家是中原防腐有限公司,系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办有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因而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家是建筑安装公司,只在地税机关办有税务登记证,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劳务项目。从中光公司备忘录和外委修理项目竣工验收单来看,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劳务可以归为两大类,一是对1#机组设备的修理与维护,二是对燃料部油库污水池的清洗。而设备修理与设备维护(防腐、保养等)是在同一过程完成的,无法截然分开,且以修理为主,维护为辅。
  3.供料方式。从材料供应方式来看,两家公司提供劳务所需要的材料物资供应方式有两种:修理过程中的主要零配件由中光公司购买,消耗性材料(油漆、保温材料等)则由提供劳务的两家公司购买。
  审核认定
  1.提供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上述两个公司为中光公司提供的1#机组大修劳务,属于对动产的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满足中光公司抵扣进项税的需要,可以要求上述两个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上述第二个公司尚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无法领取和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应要求其到国税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至于上述两个公司对燃料部油库水池清洗,涉及对不动产的日常维护,属于建筑业税目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劳务,应要求受托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2.费用入账。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以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2年以上;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上述规定,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外,其他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均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经认定,中光公司的设备修理不符合改良支出的任何一个条件,只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全部修理支出就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不仅不能作为费用入账,而且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可能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审核结论
  综上所述,受托方提供的设备修理及保养,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可以根据受托方提供的自开或国税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并列支费用。但要注意,无论开具还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案被认定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对自行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关键是看企业所在城市和行业是否属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老工业基地试点城市的试点行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附件第三条的规定,属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26个试点城市的8个试点行业,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规定抵扣。而中光公司所在的南阳市未包括在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26个试点城市之列,如果发生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包括支付的进项税),只能资本化,而不能费用化。
  对于建安企业对增值税纳税人提供修理劳务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外购设备维修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税企之间,甚至国税、地税之间往往存在争议,因此注册税务师建议中光公司可以就上述问题的纳税办法事先向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提出书面报告或备案,取得双方税务机关的认可,同时把好接受发票关,尽量减少因为用票不当导致的税收罚款,最大限度地节省税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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