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6日 星期三 |
基本资料:某纺织厂利用10年时间自我积累资金1000万元,拟用这1000万元购进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年均盈利200万元,该纺织厂使用33%的所得税率。则该厂盈利后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200×33%=66(万元)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66×10=660(万元) 问,该纺织厂应如何筹划以减轻税负? |
筹划分析: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每年应纳所得税=(200-15)×33%=61.05(万元) 实际税负为 61.05÷200×100%=30.5%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61.05×10=610.5(万元) |
筹划结果:对该纺织厂来说,以贷款方式投资,企业税负也由于贷款利息的支付而减轻了(由33%降为30.5%),另一方面可将积累1000万元所需的10年时间节约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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