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实强化税收征管
27.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完善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有效促进税法遵从,逐步降低税收流失率和税收成本,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28.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优化管理资源配置,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探索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机制,健全风险评价、监控和应对体系,帮助纳税人自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研究制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分行业税收管理指南,强化税源监控和评估。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的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方式。加强免税组织、政府机构以及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根据各税种特点,准确把握管理规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推进征退税衔接。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
29.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模型和风险特征库,按照采集信息、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根据不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建立不良行为记录纳税人风险数据库。
30.推进信息管税。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推动业务、制度、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深化信息管税。推进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工作。严格数据录入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信息应用,加强分析比对,促进税收管理。建设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和收入核算管理平台。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加强税收数据信息的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基础信息资源作用。
31.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按照受理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优化税收征管基本程序。规范受理申报工作,对纳税申报表进行逻辑审核并采集信息。按照初步审核、案头审核、实地核查的方法,加强纳税评估。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配置评估资源。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并相应处理。对应缴未缴税款依法强制征收。涉嫌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移送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做好法律救济工作。
32.完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外部门之间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纵向互动机制,合理划分各层级间税源管理职责,强化纵向配合。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以及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合作。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推进信息共享和协税护税。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探索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管理层级。
33.加强国际税源管理。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在加强国内税收管理的同时,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健全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将非居民个人源自中国的所得以及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源自境外的所得纳入国际税收管理范围。坚持防查并举,构建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加强反避税立法,拓展反避税领域,加大反避税调查调整力度,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以强化税源监控、识别税收风险、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以保护境外投资企业和个人税收权益、加强中国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为目的,完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以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为依托,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深化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增强在国际税收实践和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健全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等国际税收合作框架,积极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充实国内税法中涉及的国际税收内容,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履行国际条约,做好非居民应享受的协定待遇落实工作。
34.强化税务稽查。坚决查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选择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改进和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通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科学选案开展税收检查,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建立和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优化稽查资源配置,依法严格规范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推行市(地)税务局一级稽查模式,充实省、市税务局两级稽查力量,实施分级分类稽查。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稽查执法保障水平。
35.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健全征管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和收入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纳税人登记和户籍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加强申报缴税管理,增加电子申报软件的逻辑审核功能。不断优化征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简并表证单书,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推行网络发票。
八、全面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36.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
37.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提高领导干部领导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健全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努力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班子成员专业知识配套和领导经验互补。完善干部竞争性选拔制度,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和公务回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的导向作用。加大干部监督力度。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
38.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税务系统公务员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税收工作需要的公务员考录、考核评价、奖惩、选拔任用、培训、辞职辞退等制度。积极推行从下级机关和基层公开遴选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制度,使之逐步成为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任职,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做好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在基层税务机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探索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3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建立健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地)税务局三级涵盖全面、结构合理的各类人才库为依托,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造就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税务人才队伍。根据税收工作需要,优先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练掌握法律、财会、统计分析、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培养造就各方面专业技术人才。
40.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岗位需求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新一轮领导干部培训任务。采取递进式系列化培训、关键岗位跟班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境外实习等方式,突出抓好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训。采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方式,加大基层税务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承担重大课题。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培训机构体系。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注重培训结果的综合运用,实现教育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的统一。
41.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税务机关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完成税收中心任务服务,为基层和党员群众服务。加强税务系统管理的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税收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机制,正确引导涉税舆论。丰富税务文化建设载体和表现形式,扎实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切实关心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42.健全惩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工作力度,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督察内审体制,强化内部行政监督,深化专项治理,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43.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制定贯穿于税务干部培训、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税务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建成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廉政教育师资队伍,形成一套税务廉政教材,完善一个廉政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树立一批廉政先进典型,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实现常态化、均衡化发展。
44.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内控机制,将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逐步建立覆盖各级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借鉴和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依托信息技术,逐步形成反腐倡廉信息共享机制和预防预警机制。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改革的整体功能,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45.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巡视检查、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税务总局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税务系统配套规定。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巡视机制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46.加强督察内审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监控有力的督察内审体制,实现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对税收征管、财务管理和决策管理实行系统化、常态化督察内审,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制定督察审计控制框架和具体标准,建立被督察审计单位自我教育、自我遵循、自我检测,督察审计单位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独立实施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整合督察审计形式,实行定期督察审计、专项督察审计、专案督察审计。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坚持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和应审全审,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探索开展效能督察与绩效审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性督察审计。
47.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加大自查和案件督办力度,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善于从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48.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税务”。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认真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及行风热线活动,重视网络评议,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促进税务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十、不断完善税收发展的保障体系
49.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税收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确定税收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各项税收工作的综合协调,精心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实施。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50.完善组织体系。坚持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配置与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征管变革、纳税服务优化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相适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努力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上下功夫。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坚持先充分论证、后组织实施,先试点、后推广,科学调整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督察内审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大职能整合力度,划清内部各部门职责边界,科学配置人力资源。
51.密切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健全包括制度机制、工作内容等在内的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框架,进一步形成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合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加强宣传咨询、开展办税服务、实施税务稽查等要求,加大在涉税信息交换、税收定额核定、纳税评估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方式,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抓好各项合作措施的落实。
52.改善物质保障。深化财务改革,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建设,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建、资产和支出管理。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和中西部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增强经费物资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政府采购目录约束、限额约束、程序约束和政策约束,推进依法采购和科学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增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53.加强信息化支撑。坚持统筹兼顾、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完成“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建设目标。统一国税局、地税局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建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和管理决策平台,促进全国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实时监控全国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等情况,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构建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体系。树立服务理念,提升专业能力,优化技术手段和资源配置,逐步建立配置合理、协调运转的软件管理体系,推进运维平台体系建设,实现主动运维工作模式,增强信息安全预警、防护、检测、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完善数据处理应用工作机制,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
54.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增强调查研究实效性。加强外事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进一步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基层,提高基层履职能力,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国税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各项税收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