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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技巧与筹划

发布时间:2005-02-2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方正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502

 

                                                 
    (一)征税对象:
   (二)几种应税收入的确认
    1、租赁收入,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如租赁期超过1年以上,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2、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包装物押金收入。
    3、债务重组收益,会计上计入资本公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调增处理。
    4、利息收入,其中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
    6、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与会计制度有差异。税法应规定会计上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措词有问题。
  (三)确定纳税人准予扣除项目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企业在纳税年度应计未扣除项目,以后年度不能税前扣除,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某国有企业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当年少提了折旧、少摊销了长期待摊费用。在以后年度补提了折旧、补记了费用,冲减了应纳税所得额,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
    2、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3、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
   (1) 盈利企业贷款购建固定资产,如果自建,借款利息要予以资本化,不能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如果直接购买,借款利息不须资本化,可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其前提条件是递延纳税所获取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高于直接购买比自建所增加的成本。
   (2)对淘汰较快的固定资产(如电子设备、技术更新较快的大型机械),买不如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一般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计提的折旧额,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还可以不承担设备提前淘汰造成的跌价损失,其前提是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增加的成本低于递延纳税获取的货币资金时间价值与设备提前淘汰造成的跌价损失之和。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盘盈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允许税前扣除,但注册税务师教材提出不允许税前扣除。看财务税收方面的书籍要注意(包括注会、注税、办税人员后续教育教材),有的是对文件“断章”摘抄;有的解释主观臆断,有悖于税法本意。这些错误都会误导读者,所以应以税法原文为准,其他书籍只能做参考。
    5、房屋的装修费用:(1)自有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的,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已提足折旧的,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内摊销。(2)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期与受益期限孰短的期限内摊销。
    6、劳动保护支出:必须是实物,以劳动保护以劳动保护名义发现金,要并入工薪。
   (四)部分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1、借款利息支出
    2、工资薪金支出及三项费用(1)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薪支出:①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所得;②根据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向税务机关、社保中心等指定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如各类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③各项劳保支出;④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与安家费;⑤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⑥独生子女补贴;⑦不超过地方规定限额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⑧从已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⑨为职工出差支付的不高于国家规定限额的差旅费补助、误餐费;⑩托儿费 。
    3、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净额,税法规定不包括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
    4、佣金税前扣除的规定:①有合法真实的凭证;②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③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新闻出版业的组稿费。
    5、财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损失:企业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一定要在年度终了45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在税前扣除。
    6、坏帐损失:发生坏帐损失要报批。要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因破产、撤销、死亡、失踪 ,发生重大事故、损失,其剩余财产不足清偿或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经批准可提取坏帐准备的纳税人,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千分之五,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实际发生坏帐损失超过计提标准的,还要调减以前调增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7、广告费: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特殊行业为8%),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8、业务宣传费: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可筹划。
    9、费用按限额扣除计算依据的对比。
  (1)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计算基数:①内资企业为收入净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让、销货退回等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②外资企业分为两种:一是销货净额;二是业务收入总额。
  (2)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
  (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扣除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总收入。
  (五)不得扣除的项目(即永久性差异):
    1、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2、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但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以及违约金支出,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4、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提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
    5、预提费用:预提的修理费等。
    6、支付给个人的稿酬,劳务报酬、组稿费要有个人名字及支付给每个人确切的金额。
         
    7、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不能税前扣除。
    8、与收入无关的支出:①如发生与经营范围、经营项目无关的推销费、差旅费等;②请客送礼等费用;③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9、税法规定回扣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真正的业务提成,应执行佣金税前扣除的规定。
   10、会计准则规定提取的8项准备:除坏账准备允许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外,其他的准备都不允许扣除。
   (六)财务预测与分析应考虑纳税调整因素,进行合理筹划,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中的财务预测与分析未考虑纳税调整因素。
例:
    目标利润100万元,正常销售量1000件,变动成本中的工资为80万元
   (1)提高售价,销售量减少到800件, 变动成本中的工资为6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20万元,税后利润=100-(100+20)×33%=60万元。
   (2)增加销售量,降低售价,销售量为1200件, 变动成本中的工资为10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40万元,税后利润=100-(100+40)×33%=53万元。
   (七)减少工资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的筹划案例
    公司有20名业务员,虽然业务提成比例不高,但业务量较大,月工资及提成人均约3000元左右,每年汇算清缴都要作大幅度的纳税调整,增加大量所得税成本,财务总监问有没有办法避免少作纳税调整。如果把业务员作为非雇员,为其支付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支出可在税前扣除,考虑到不能为非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把人均报酬提高到3300元,企业为雇员负担的保险约300元左右,所以虽然提高了劳务报酬,但总支出并没有增加。
    (1)应纳税所得额=(3300-800×20%)/(1-20%)=3925元
    (2)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925-800)×20%=625元
    企业每年为非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款增加的成本=625×20×12=150000元
    企业聘用雇员增加的所得税成本=(3000-960) ×12×20×33%=161568元
    所以虽然现在多交了税,但年终节约的税收成本会高于多交的税款。
    如果按雇员支付工资,每人平均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00)×10%-25=175元,如果按非雇员支付劳务报酬,由企业负担个人所得税也不应全额负担,可只负担增加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为了简化核算,可以适当调减劳务报酬,还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
    还有一种办法,将业务员的劳务报酬提高到3925元,由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因为企业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个人的税后收益仍为3300元,企业增加的成本为:625×20×12×(1-33%)=100500元
     节约税收成本:161568-100500=61068元
     还要考虑佣金税前扣除比例因素。
     (八)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般每人每天20元,误餐费每人每次3.2元
    筹划案例:甲公司王某月薪5000元,因工作过失罚款2000元。
   (1)采取从工资总额中扣除的办法,工资总额为5000元。
    甲公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960)+2000=6040元,应纳税额=6040×33%=1993元。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1000)×15%-125=475元。
   (2)按扣款后的金额做工资表,工资总额为3000元。
     甲公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960=2040元,应纳税额=2040×33%=673元。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1000)×10%-25=175元。
  
   (九)企业诊断与税收筹划:
    我为一个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做内审,子公司既为母公司提供原材料,又对外销售,经过几年的经营,母公司认为有问题,却找不出症结所在。子公司每年都上交利润,但每年都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母公司借款或要求追加投资。
    我先看了财务报表与明细帐,子公司累计上交利润80万元。(如下表)
 

项目

原始数据

正常处理

筹划处理

项目

原始数据

正常处理

筹划处理

货币资金

30

30

30

内部往来

400

400

0

应收帐款

420

180

420

应付帐款

260

260

230

其他应收款

120

40

40

应付福利费

30

30

30

存货

700

400

230

负债合计

690

690

260

固定资产净值

60

60

60

实收资本

600

600

600

 

 

 

 

盈余公积

30

30

30

 

 

 

 

未分配利润

10

-610

-1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0

20

610

资产合计

1330

710

7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0

710

780


   
   (1)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金额很大,债务方数量较多,经询问与调查,有的债务人不知去向,有的赊销合同不严谨,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大部分应收款难以收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240万元、其他应收款80万元;存货金额很大,经盘点发现,大量存货积压时间较长,已经贬值,有的已经风化变质,只能做废品处理,却仍然滥竽充数,跌价损失约200万元,毁损盘亏损失100万元;存货出入库管理混乱,短库商品较多。由此可见资产严重不实,存在大量潜亏,约620万元,财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2)本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90万元,以前年度也均为负数。
    但子公司负责人却强调,我每年都有利润,都上交利润,我帮他作了如下分析:如果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作坏帐处理,仅此一项,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都将化为乌有。如果不是母公司每年都追加投资或提供借款,子公司早就因资金匮乏而停业了。他又说,我的资金都被存货占用了,我又为他作了如下分析:
 
    公司每次销售的都是帐实相符的存货,出售这样的存货当然可以实现利润,对积压贬值的存货不作销售,因为积压贬值的存货只要销售就得结转销售成本,销售成本远远大于销售收入,帐面就会出现亏损。为了表面上实现利润,不良存货越积越多。
    所以潜在的巨额亏损从帐簿与报表上看不出来,这种恶性循环再进行下去,损失越来越大。母公司收回的利润远远低于后期追加的投资与借款。母公司收取的利润是用高于该利润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投资与借款的代价换来的。所以我认为子公司已没有再经营下去的必要,他的业务母公司完全可以自已做,也便于管理。母公司必须悬崖勒马,尽早撤销该子公司。
    母公司财务负责人问:不能收回的应收款是不是先在子公司作坏帐损失核销,存货要不要马上销售,多拖延一天存货的贬值就会增加一分。我又简单地看了一下母公司的帐,母公司除了对该子公司投资以外,其他投资很少,投资收益也很少。税法规定,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与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地向以后年度结转。如果子公司先将不能收回的债权核销或对外销售存货,将造成很大损失,母公司将有大量投资损失不能在当年或以后年度税前扣除。此外子公司还有60万元的进项税款尚未抵扣,如果对外销售,价格低,进项税抵扣不完,注销后也不能结转到母公司抵扣。
    对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1、将子公司的应收帐款转到母公司,由母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对符合确认坏帐条件的应收帐款向税务机关申请确认坏帐损失。将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80万元作坏账损失处理。
    2、将报废与亏库的存货100万元在子公司确认财产损失,向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其余的不容易判定其贬值的存货370万元按正常销售价格400万元销售给母公司,使子公司进项税额得到充分的抵扣(如果对外销售价格不会超过250万元)。
   3、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30万元转为营业外收入。这样母公司既节约了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子公司又节约了增值税税收成本。正常处理时母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                     710
                            投资收益                   580
                            贷:负债                 690
                                长期股权投资           600
筹划后母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                     780
                            投资收益                   80
                            贷:负债                 260
                                长期股权投资          600
    综上所述,筹划后节约的所得税税收成本为(580-80)×33%=165万元;子公司节约的增值税为(400-250)×1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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