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6]1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该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由其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