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本协会的职能作用,保证其有序、高效的工作,切实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享有的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断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根据《张掖市纳税人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协会常设机构
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根据协会的主要职能,秘书处下设四个业务部。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处的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
人员:秘书长1名。
二、协会秘书处职能部门
秘书处下设三部一室四个职能部门:
1、咨询服务部
职责:负责会员税收、财务等方面疑难问题的咨询。
人员:注册税务师3名;
注册会计师1名;
注册资产评估师1名;
注册律师2名。
2、简报编辑部
职责:负责会刊《纳税人简报》的编辑、印发工作。
人员:编辑人员2名。
3、会员管理部
职责:负责向秘书处提交会员入会、退会的审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发放或收缴会员资格证书并负责会员的档案管理。
人员:工作人员1名。
4、办公室
职责:负责后勤、财务及会费收缴工作。
人员:工作人员3名。
三、会员入会管理审查
凡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及入会资料,由会员管理部审查后,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审查报告,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会长签发会员资格证书。
入会资料包括:
1、入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会员无需提供);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会员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居所证明;
6、税务登记证。
四、会费的收缴
本协会实行年度会费、主动缴纳的制度,团体会员年度会费为800元,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50元。
入会时缴纳第一年度会费,以后在缴费满一年的次月主动缴纳。
五、协会的工作计划制定
协会秘书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会长签发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
1、确定年度调查研究课题;
2、纳税人普遍关注问题的调查,提出解决方案;
3、年度培训计划;
4、会费预算;
5、其他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协会的工作要求是:认真搞好税收、财务研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国家税法和财会制度,帮助会员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监督国家机关执行财税政策、法规的行为。
协会办有《纳税人简报》月刊,刊载有关税收知识、税收法规、财务制度,无偿地发放给会员、图书馆和政府部门,协会通过新闻媒介开展宣传活动。
七、协会财务管理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按《会计法》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核算本会收支,实行会计监督。 由办公室按月、季、年分别向秘书长、会长、常务理事会报送财务报表。
八、罚则
违反协会章程、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会仪,视其违规情节,分别处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除名的处罚。
1、不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法规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的;
2、违反国家税法,造成偷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3、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4、拒不履行协会章程、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本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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