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到今年11月底,各地国税机关累计办理历年拖欠的出口欠退税200l亿元,历年欠退税的“老账”已经全部还清;各地国税机关累计办理2004年新发生退税188l亿元。这些意味着,去年10月开始进行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
出口退税,就是对出口产品所含间接税在报关出口后实行退还,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和出口贸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1998年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运用出口退税政策,促进了外贸出口,保持了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
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适应形势变化需要
但是,随着近年来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退税规模逐年增大,欠退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到2003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欠出口企业退税2000多亿元。欠退税规模的不断扩大,使中央财政负担不断加大,影响了外贸出口,也加大了税务部门的管理难度。
去年10月,根据外贸经济发展和出口退税的新形势,国务院出台了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方案,其基本思路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将目前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左右,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不降或少降甚至提高退税率。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退税率,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降低或取消退税。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主要用于出口退税。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基数内的仍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四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企业整体效益。五是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我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加快退税进度 确保目标完成
去年10月以来,为了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以各种形式下发相关文件370余件,先后召开了五次出口退税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的具体措施,其工作量之大是历年所没有的。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中有两项主要内容,就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所谓“老账”就是累计的欠退税,它是指2003年12月31日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但是尚未按照政策给予办理出口退税。据了解,这部分应退未退的税款,拖欠的时间有的已经跨了两个年度甚至时间更长,总数在2000亿元左右。
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方案出台后,按照国家安排的清欠退税计划,国税机关集中全力,加班加点,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累计欠退税款退付给企业。据统计,国税机关在今年头3个月时间内就完成了归还“老账”的95%以上,目前,“老账”已经全部还清,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受到了出口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为了确保“新账不欠”,国税机关更是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今年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运行的第一年,新机制运行如何,确保“老账要还,新账不欠”是关键。为此,国税机关相应改革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管理办法,适当简化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同时,变“坐等退税”为“主动上门服务办理退税”,千方百计加快退税进度,尽可能将企业新发生的退税及时退到企业账户。据统计,到11月底,全国累计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188l亿元。出口企业今年出口货物新发生的退税,只要出口企业及时申报,就可以及时得到退税。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分析,按照目前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的进度,到今年年底可以基本实现“新账不欠”的目标。
坚决打击骗税促进外贸出口
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以来,虽然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有所下调,出口产品成本相应增加,但由于出口企业累计欠退税的全部还清,以及今年新发生的退税得以及时退付,极大地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显著改进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力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出口产品结构也有了相应的改善。
今年1—10月,全国外贸出口468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5%。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所占比重逐渐加大,资源性产品因取消退税,有的产品出口增幅趋缓,有的产品出口下降,出现了与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相一致的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日前表示,骗税和反骗税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后,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仍有发生。各级国税机关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厉查处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防止了不法分子利用改革之机进行骗税。(2004年12月21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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