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税收法规 更多菜单 Menu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给予科摩罗联盟等8个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26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给予科摩罗联盟等8个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5]20

海关总署:

我国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现根据最新签署换文情况,从2015121日起,对原产于科摩罗联盟、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多哥共和国、利比里亚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赞比亚共和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等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货品清单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4]32号)附表6执行。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1119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