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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份办税日历

发布时间:2014-02-2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2536
 

20143月份办税日历

国地系统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备注

国税征收

3

117

117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7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地税征收

3

111

110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7

117

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

费、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7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日到331

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2万”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最后冲刺

 

  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期从11日~331日。 请相关纳税人及早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未,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3708号),要求对2013年度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严管。

  公告指出,重点抓好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和区域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结合年度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工作,着力抓好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以及高收入者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重点项目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结合各地区高收入人群的范围和主要所得来源特点,重点加强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收入较高的个体私营业主、个人投资者、演艺明星、体育明星、专业名人、外籍个人、有大额财产转让行为的个人等高收入者相对集中人群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31日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政大调整

 

  2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颁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

  自201431日起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2014年修订)》。

 

  31日起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8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公告规定,自201431日起,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五条之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核定,但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

 

  3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年检

 

  214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规定,自3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31日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

  126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自20143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依法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在维权时,劳动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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