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破局与新生: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项解析与专业机构作为

发布时间:2025-12-0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税评 方正AI税务 阅读数:13


企业破产,既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与落后产能出清的关键机制,也是检验一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市场化水平的重要标尺。长期以来,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因其法律关系复杂、政策衔接存在模糊地带,成为困扰管理人履职、影响破产程序效率、阻碍企业顺利退出或重生的“堵点”与“痛点”。2025年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联合公告》),正是针对这些症结开出的一剂“良方”。该公告不仅为税务机关与管理人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操作指引,也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辟了全新的、高价值的服务领域。本文旨在系统梳理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涉税事项,明确各方权责,并重点探讨涉税专业机构在这一特殊场景下的角色定位与积极作为。

一、企业破产程序涉及的主要税务事项全景

破产程序如同一场精密的“外科手术”,税务事项贯穿于从申请受理到最终注销或重生的全过程,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大类,其核心要点如下表所示:

dfb74a80-85b6-4e8d-9174-6badae7e74a5.png

二、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与合作姿态

《联合公告》的出台,标志着税务机关在破产程序中的角色从单一的债权追索者,向兼具债权人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复合角色转变,其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依法申报与协作的义务

税务机关必须在法定债权申报期内,全面、准确地申报各类税费债权,并对债权进行精准分类。同时,负有配合法院与管理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的法定义务。这种“府院联动”机制在地方实践中已深化为常态,如南阳市建立的由法院清算破产庭与税务局法制科牵头的问题协调机制,以及宁波市税务局成立的由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破产案件专项服务团队,均体现了主动协作的姿态。

2.保障程序顺利进行的责任

公告明确要求,税务机关不得因企业欠税而拒绝其管理人申领发票或解除非正常户状态,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破产企业维持运营或处置资产的现实障碍。同时,对于程序中新生的、属于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税费,税务机关应认可其优先受偿地位,支持管理人直接缴纳。

3.支持企业重生的政策导向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公告确立了“宽容”原则: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对于未获全额清偿的滞纳金和罚款,应支持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不得因此阻碍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变更或迁移。这为困境企业“轻装上阵”、重返市场扫清了制度障碍。

三、破产企业及管理人的核心义务与实务挑战

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财产与事务,是破产程序的核心推进者。其涉税义务重大且具体:

1.全面接管与细致调查

管理人的首要职责是接管包括全部账簿、凭证、税务数字证书、纳税申报材料在内的企业资料。在此基础上,必须对企业的税务健康状况进行穿透式调查,核实欠税情况、检查税收优惠适用合规性、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如转让定价、资产处置税务处理等)。地方工作指引甚至要求管理人对债务人是否存在虚假破产、隐匿财产等涉税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报案。

2.忠实履行涉税义务

自接管之日起,管理人成为企业涉税事务的法定代表。这包括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即使零申报)、代为缴纳各类税费、妥善管理发票、办理税务信息变更等。特别是在资产处置和继续营业决策中,必须准确区分相关税费的性质(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并确保资金预留和支付。

3.高效沟通与合规处理

管理人需作为桥梁,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沟通,就债权确认、资产处置税费测算、特殊事项处理等达成一致。同时,需确保所有涉税操作,特别是资产交易(如以物抵债、股权转让)和债务重组收益的税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避免产生新的法律责任。

四、涉税专业机构的积极作为与价值创造

在《联合公告》构建的新秩序下,涉税专业机构的专业价值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他们可以作为管理人的“外脑”或直接受聘于债权人委员会、战略投资人等,在以下维度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担任破产管理人或提供专项支持:具备丰富财会、税务和法律知识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依法担任破产管理人,或作为管理人的核心成员团队。更多时候,专业机构可以受管理人委托,提供以下专项服务:

一是税务尽职调查:全面清查企业历史涉税问题,评估税务风险敞口,为债权审核和资产估值提供依据。

二是破产税务方案设计与咨询:针对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企业重整等设计最优税务方案,测算不同方案下的税负成本,协助制定重整计划或财产变价方案。

三是全流程税务代理:代理企业处理破产程序期间所有的纳税申报、发票申领、优惠备案、异议沟通等日常事项,确保合规高效。

2.提供税务清算与鉴证服务: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专业机构可受托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的鉴证工作,准确计算清算所得,防范清算环节的税务风险。同时,可协助管理人核对税务机关申报的债权数据,对债权金额和分类提出专业意见。

3.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与重生规划:对于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专业机构可以协助其规划并完成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使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的商业信誉。此外,可以为新生的企业或引入的战略投资人提供税务架构优化、未来运营的税务内控体系搭建等前瞻性服务,实现真正的“税务新生”。

4.参与制度研究与推动实践创新:涉税专业机构扎根实务一线,能够敏锐发现普适性操作难题。他们可以借鉴如宁夏税务局编制《操作指引》系统性梳理高频事项、宁波税务局编制《流程指引》规范操作标准等先进经验,积极总结案例,参与行业指引的制定,推动破产涉税事务处理的进一步标准化和精细化。

《联合公告》的施行,标志着我国企业破产涉税处理进入了规则更明晰、协作更顺畅、导向更明确的新阶段。它既对税务机关与管理人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辟了一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蓝海。对于涉税专业机构而言,深入理解破产程序的独特逻辑,掌握从债权梳理、资产处置到企业重生全周期的税务处理技能,并主动嵌入到“府院联动”的治理生态中,将是从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在助力市场主体“向死而生”、畅通市场经济循环的宏大进程中,涉税专业服务必将书写下更具专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新篇章。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