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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之对适用行业的判断

发布时间:2023-11-0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魏翠翠 阅读数:36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来说是一利好政策,然而,并不是所有企业均可以享受,按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对象,且有负面清单行业的限制。

一、适用对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会计核算健全意味着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应设置的账簿未设置、应核算的数据未核算、相关账簿之间逻辑关系混乱,缺乏原始凭证等情形均属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体现;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相对应,核定征收主要针对的是“没账”或者账目不可信赖的情形,查账征收与其相反;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意味着可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有多个研发项目的,可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可分别核算等;居民企业指的是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企业,企业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方有机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二、负面清单行业

在上述适用对象的范围内,若属于负面清单行业的,也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若对行业判断出现问题,导致不该享受的享受了优惠政策,企业会面临追缴税款的风险。如何判断是否为负面清单行业?按规定,以六大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即便企业在税务局登记的行业类别不是在六大行业之内,也需要按照收入的占比进行判断。判断的公式如下:  

负面清单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投资收益)*100%>50%

在计算负面清单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收入总额的确认

在计算收入总额时,应注意收入总额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处的收入总额为税收概念,不能简单等同于会计收入,应重点关注税会收入确认差异及调整情况。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的确认

对企业来说,不征税收入主要为按照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判定符合有资金拨付文件、有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这三个条件,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收入。

(三)投资收益

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投资收益包括税法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股权转让所得,与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不完全一致。比如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损失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会计上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确认投资收益,但该收益不属于税法上的收入,企业所得税上需要做纳税调整减少,因其并不在收入总额范围之内,计算比例时分母中也不应减除该收益;当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时,企业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应作为税法上的股息、红利收入纳税调整增加,若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条件的,应作为免税收入,纳税调整减少,此时,该部分调增的股息、红利收入在收入总额之内,在计算比例时应在分母中减除该收益。

总的来说,企业想要顺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必须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除了关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还应重点关注对适用行业的判断。只有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规定,企业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充分享受政策的优惠。

 

注:为帮助企业从容应对研发费用存在的风险,我所计划于11月21日举办“研发项目管理高峰论坛”,将邀请兰州财经大学的教授及省科技厅的专家老师从时间案例出发,与企业深入交流专业经验,为企业答疑解惑!本次会议具体参会地点将在“高新技术企业交流群”内通知,欢迎您的加入及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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