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基础设施领域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或公募REITs)试点工作,也代表着境内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同年10月29日,第十九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规划提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为此,基础设施公募 REITs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机遇。
一、什么是基础设施公募REITs?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通过证券化方式将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不动产资产或权益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上市证券的标准化金融产品。
简单来说,REITs通过募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用于投资不动产资产来获得收益。与股票和债券相比,REITs具有相对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特征。
我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是指依法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形成基金财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上述基础设施项目,并将产生的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按照规定,我国基础设施REITs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来源,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载体,向投资者发行的代表基础设施财产或财产权益份额的有价证券。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主要收益来源是什么?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收益依赖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产生的收益,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项目自身的运营情况等方面。
三、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区域在哪里?
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行业范围有何要求?
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
1.仓储物流项目。
2.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4.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
5.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
6.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
7.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另外,还有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位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或《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开发区范围内。
2.业态为研发、创新设计及中试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
3.项目用地性质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
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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