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医药
1. 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 软木塞烫蜡包装药品工艺
3. 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 塔式重蒸馏水器
5. 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 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工艺和装置
7. 使用含苯油墨和添加剂进行表面印刷药包材产品的工艺
8. 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
9. 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
10. 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
11. 铅锡软膏管、单层聚烯烃软膏管
12. 药用天然胶塞
13. 非易折安瓿
14. 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
15. 单层聚烯烃软膏管(肛肠、腔道给药除外)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如淘汰期限为“2010年”是指最迟应于2010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已过淘汰期限应立即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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