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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种整理总局权威解答网友问题——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0-01-3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39

个人所得税

 

  1、现在年终奖于双薪是否还合并计税呢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年终双薪合并到发放当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年终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以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离退休人员取得过节费,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离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离退休人员当月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各项生活补贴、奖金、实物等,在减除费用扣除额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时,是扣除相关社保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计税,还是先用应发数计税,再扣除相关的社保费用?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发给职工的过节费是属于工资支出吗。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属于工资总额,作为福利费。

 

  6、我理解为:过节费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是“职工福利费”,按实发工资总额的14%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过节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是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全额计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对。

 

  7、个人所得税征税是否考虑一下每个人的家庭子女情况?夫妻双方工作情况?一概的统一征收是否公平?另外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情形是否考虑过?比如家庭成员疾病、失业整体收入受影响时。建议参考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税体系!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您提的问题很好,相关问题国家正在积极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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