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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受嘉峪关分部工作以来,有原分部主任持有的手机卡号码为:13893791862现转交贾文军使用,因原酒泉电话卡要继续使用,且原手机无双卡功能,特申请购买手机一部,价值800.00元以下,并追加电话费100.00元;同时因酒嘉两地来往频繁,需增加交通费预算。望予以核批。
特此请示。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酒嘉分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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