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分部:
为进一步加强所内交流,不断积累经验,指导和规范业务报告的书写,根据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所范围内开展“方正优秀报告” 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报告的范围
参评报告限于2007年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完成的各类业务对外已经正式报送的业务报告,包括鉴证类业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鉴证业务所出具的报告)、咨询业务报告(调账建议书、管理建议书、税收筹划方案等)、代理业务报告(减免税报告、纳税审查报告等)等。
二、参评报告的报送方式和要求
(一)参评单位
评选活动以各分部和总部业务部门为单位参加。
(二)推荐程序
参评报告由各业务项目组提出,参评单位初评,然后推荐填写《参评报告推荐评选登记表》(见附件)报总部办公室。
(三)推荐报告数量
每各参评单位推荐的报告不少于3篇不多于5篇。
(四)推荐报告的上报内容及上报要求
1、按业务项目上报,随同《参评报告推荐评选登记表》上报参评报告及其工作底稿;
2、参评报告一律上报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按参评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格式为“分部简称+参评报告”,如“武威分部参评报告”;
(2)在一级文件夹里面建立参评报告业务类型文件夹,格式如“鉴证业务参评报告”;
(3)在参评报告业务类型文件夹里面,分报告主送单位设立文件夹,格式如“西北化工所得税鉴证”。该文件夹内包括填写完整的《参评报告推荐评选登记表》、报告正文打印件、说明打印件、工作底稿。
(4)各参评单位在6月15日前,将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的文件夹压缩,发电子邮件到,地址:fzh318@126.com。
三、评选组织、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小组由所领导、分部主任及总部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评选标准包括:
1、报告的排版、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整洁美观;
2、报告叙述内容是否专业、完整,文字表述是否清晰、精炼;
3、报告说明、结论是否成立,是否有相应的底稿支持;
4、疑难复杂问题表述是否清晰明了;
5、其他参考的内容。
(三)评选办法
评选小组集中审查,专人点评,小组成员打分,得分最高的入选。
分类评选出优秀报告9篇,其中鉴证类3篇、代理类2篇、咨询类2篇、其他类2篇。
对评选的优秀报告,将编辑成册,发文通报表彰,给项目组一定的奖励,并作为项目组成员晋升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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