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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分局稽查局四措并举创新稽查理念提升稽查效能

发布时间:2009-04-1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769

 

 

 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台儿庄分局稽查局全力打造稽查工程,进一步规范执法,实施阳光稽查,推行"开放式税务稽查"模式,创新稽查理念,提升稽查效能,让稽查工作规范、透明,变"找茬"稽查为"服务型"稽查。

 

  一是大力规范稽查执法。建立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完善首查责任制、案件复查制、局长回访制以及执法责任追究制,明确稽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执法规范和违规责任,使稽查执法过程可控,保证稽查执法公正。

 

  二是进一步推行阳光稽查。完善《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阳光稽查服务卡》和《稽查建议书》内容,使之更贴近纳税人的需求;推行"开放式税务稽查",稽查过程透明,让纳税人对稽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了解全面、透彻。对审理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时间要求以及卷宗质量进行明确。

 

  三是创新稽查理念,提升稽查效能。推进税务稽查向"执法服务型"转变,实行说理执法,服务执法,人性化执法,变"找茬"稽查为"服务"稽查;推行"四不"工作理念,工作不延误,不积压,不出差错,不损害形象,提升效能。

 

  四是规范全员检查行为,严格开展稽查考评。组织稽查人员认真学习《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稽查执法基本规范和程序的理解。进一步强化内部环节制约和外部群众监督,规范检查人员行为,坚决防止以评代查、中途撤案、查而不处、以补代罚等行为。完善和细化考核办法,通过严格考评,提高稽查人员对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视程度。定期开展案件复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稽查执法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开展优秀案例评比,对选出优秀案例进行总结和点评,便于稽查人员掌握纳税人偷逃税行为的规律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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