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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6-1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27

第一章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事务所电脑专人专用,电脑及其外部设备实行定位安装、定位使用、定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或借给他人使用。严格遵守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使用者对电脑及外设负有保管和日常维护的责任。应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务所机密信息泄露。
  第二条  禁止安装和运行与事务所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禁止浏览与事务所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第三条  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多人共用一机的,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亦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第四条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主管和事务所系统管理员。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首先进行数据备份,然后有电脑管理人员陪同检修。


  第二章网络管理


  第五条  事务所网络资源只能用于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六条  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事务所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连接、事务所各分部广域网等。
  第七条  总部办公室作为事务所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事务所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以及对事务所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都有可能被备份审查。事务所网站维护人员为所领导、总部办公室、分部主任组成的网站维护工作组,具体权限有所长授予。
  第八条  任何人均不得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否则要追查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所网络结构由总部办公室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管理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事务所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事务所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十一条  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个人,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在事务所网上散布淫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或政治性评论内容的个人,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在上班时间看电影、听音乐、登陆无关网站、玩游戏的个人,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将其降低一级技术职务职,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事务所秘密泄露的责任人,处以罚款、降职等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其他任何利用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将对其处以罚款、降职等处理。


  第三章计算机文件管理


  第十六条  事务所计算机存放文件为:C盘系统文件、D盘业务文件、E盘其他文件
  根据本所需要划分为业务文件目录、外来文件目录、其他文件目录、发文登记簿目录、四个基本目录,还可根据另外一些需要,组建附属共享目录。
  第十七条  业务文件目录下建立年度文件夹、下设客户文件夹(客户名称简写)客户文件夹下根据所办业务的不同种类设立相应的文件夹(如税收优惠、财产损失、汇算清缴、纳税审查等),相应的文件夹下存放出具的报告、工作底稿、申报资料等与本企业相关的文件。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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