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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报新闻> 将个税修法列入下届人大常委立法规划

发布时间:2007-10-3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42
    本报讯  10月27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说,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接到代表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1件,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将此议案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据了解,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王晶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第553号议案。该议案提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制,存在制度性避税漏洞,造成内、外资个人投资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不平等,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仍存在不能覆盖各类个人所得、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尚不统一合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建议将该法修改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意见。

  10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向大会作了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傅志寰在报告中还指出,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接到代表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的议案1件,全国人大财经委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办法解决该议案所提的问题。

  楼文英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第710号议案中提出,为了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建议修改税收征管法,增加企业法人代表集中学习税法知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议案提出的建议对于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建议通过改进和加强税法宣传与执法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还接到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社会保险税法的议案1件。代表提出,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存在费率不统一、形式不规范、强制力不够等问题,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杜绝欠缴、漏缴甚至拒缴社保费的现象,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险税法,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依法征收、运营管理和发放等奠定法律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社会保险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应先通过社会保险法立法解决社保基金征缴的相关问题,待该法出台实施或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制定其他相关法律。

  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20件,涉及提案代表6836人次,其中要求制定法律83件、修改法律29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后有94个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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