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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表达“两税合并”决心

发布时间:2005-03-1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047

  
    在日前举行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财政部、国税总局记者招待会上,出席会议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的形势,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一定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谢旭人表示,对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设想,大体就是要合并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目前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他说,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近年来税务部门已经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调查研究。今年将进一步深化这方面的研究,同时根据立法的程序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的进程。
  “两税合并”是今年两会热点
  由于种种原因,“两税合并”草案没有提交今年两会审议,但是这并没有阻碍“两税合并”成为今年两会期间代表们讨论的热点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税法学会副会长黄景钧认为,目前这种税收制度安排对吸引外资确实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种内外有别、税负外轻内重的歧视性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否则不仅会阻碍我国企业的发展和内资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而且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发展竞争原则。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说,内外资企业适用两套不同税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两种,这在世贸组织里是不允许的,也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有经验和能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范围吸引和利用外资。中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时机已经成熟。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也提出,现在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过重,税费过于庞杂零碎烦琐,完全可以简化和合并,应当先考虑给内资企业减轻所得税税率。
  实施要等两年多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据一位参会代表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涉及内外资所得税合并问题的《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企业所得税法》已被确定为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
  不过,该报道还称,两税合并的实施时间至少还要等两年多。报道援引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程法光的说话,根据人大立法程序,一个法律的制定至少需要人大常委会进行3次审议,最后还要交由全国人大审议才能出台,而出台后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实施。程法光表示,最乐观的估计也是在2008年前才能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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