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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7月1日开始 中部基层忧心税收压力

发布时间:2007-05-2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15
    继东北三省后,从7月1日开始,增值税转型试点扩至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对于此次仍然采取“区域递进”模式,专家认为,短期内增值税改革全面展开基本上不可能。

  在此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中,被纳入试点范围的八大行业为采掘、冶金、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高新技术、电力和农产品(21.90,0.00,0.00%)加工业。

  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减收

  增值税转型改革始于东北三省,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文件,提出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给予支持。

  此次中部试点具体措施与东北基本相同,唯一的不同在于企业总分支机构的纳税安排。根据这份名为《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文件,对于设有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如果其总机构设在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范围内且由总机构直接采购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总机构核算的,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此举主要在于吸引企业总部进驻中部六省的26个城市,以总部经济效应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虽业界认为当下政府财力足以承受增值税改革的成本,但此次试点扩军还是引起不少基层税收人员的担忧。

  一位江西省九江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改革也许能促进经济发展,但“眼前的问题是政府收入面临压力”。

  增值税的“第一税种”地位是让地方政府面临压力的主要原因。据税务总局资料,2006年全国增值税收入1.289万亿元,超过全国总税收的三分之一。此外,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成75%,地方分成25%。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次试点扩军到中部地区,钱不是主要的问题”,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将通过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何时“全面展开”?

  此次增值税转型试点扩军之前,对如何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区域递进”和“全面展开”两种观点。增值税改革是否已具备在全国全面展开的条件?

  对此,刘桓表示,之所以选择继续实施“区域和产业递进”主要有三方面考虑。首先,此次增值税改革除促进中部崛起经济发展外,还承担着再塑产业结构的使命。从优惠的产业来看,主要是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都是当前优先发展的产业。

  其次是体现区域优先的考虑。这次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到中部26市是作为一个支持中部崛起的优惠政策,“如果全面展开,就不能体现对中部的特殊优惠了”。

  第三,从最近公布的各项经济统计数据来看,当前国内经济有过热的倾向,增值税改革试点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减税措施,对于经济整体来说是一种扩张的力量。

  此外,中国社科院财贸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此次增值税改革试点未选择全面展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部地区“游说的结果”,“有很多事情虽然在生活中看不到,但是确实在发挥力量”。

  而在何时能够全面推开的问题上,刘桓认为,“短期内增值税改革全面展开基本上不可能”;杨志勇也表示,增值税转型试点全面展开必须修改相关法律,即使按照最快的速度,明年“两会”修改相关法律,2009年才有希望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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