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相关法规 更多菜单 Menu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154

国税函[2007]306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山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新增和取消的成员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2006年度起,中国保利集团新增和取消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新增和取消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三月九日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