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文件
甘方税师通字[2007]0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
为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我所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2006年度在全年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励。现就做好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在2006年度内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作者(在业务部、分部主任中评选),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作风扎实,团结同志,工作积极主动,敬业奉献,思路清晰,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认真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部门主任职能作用。
2、优秀员工(在职工中评选),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开拓创新,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好。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候选对象为各分部、各职能部所属各单位负责人。
评选程序分为业绩考核、民主评议和综合测评三个阶段。
1、业绩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各分部、各职能部、所属各单位2006年度实际完成的业务(以实际收帐数为计算标准)统计后分别打分;
2、在所在单位员工中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的方式选出先进个人,上报兰州总部;
3、综合测评。
先进工作者表彰人数为4人。
(二)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优秀员工评选首先在各分部职工中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以无记名的方式产生,将结果上报兰州总部,然后再进行综合测评。优秀员工表彰人数为8人(其中:庆阳1人、兰州1人、武威2人、张掖4人、酒泉1人、嘉峪关2人)
三、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先进工作者评分标准及办法
先进工作者的评分标准分为业绩考核分、民主评议分和综合测评分。业绩考核得分占最终评分标准的40%,民主评议得分占最终评分标准的40%,综合测评得分占最终评分标准的20%。
业绩考核分由办公室根据各分部、职能部及所属各单位2006年收入预算为基数,预算标准分为4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1分,每差1万减1分。
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其中每得一个优秀票得1分,每得一个良好票得0.5分。由各分部组织人员测评以后将结果上报总部。
综合测评得分根据前两项评分结果综合确定。
(二)优秀员工评分标准及办法
优秀员工的评分由民主评议分和综合测评分组成,民主评议得分占评分标准的80%,综合测评得分占最终评分标准的20%。民主评议分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其中每得一个优秀票得1分,每得一个良好票得0.5分,然后根据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
各分部、职能部及所属各单位,应及时按办公室通知的时间上报先进工作者民主测评情况和评选的优秀员工名单,不能按期上报的,不得参与评选。
附件:
1、业务部主任业绩考核测评表
2、先进工作者民主评议测评表
3、优秀员工民主评议测评表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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