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的在嘉峪关市、武威市凉州区开展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性质
设立分部的名称为: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嘉峪关分部、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武威分部。其性质为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方正所的派出单位,对外以方正所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并由方正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办公地点
分部办公场所:嘉峪关分部在嘉峪关市兰新西路 26— 4号。武威分部在武威市凉州区北大街27号。
三、 业务衔接
分部所在地国税局为分部开展业务提供便利,积极引导纳税人委托分部代理有关税务事宜,分部严格按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的有关规程、方正所的质量控制办法等办理纳税人委托的代开发票业务,并保证其服务质量。
分部定期每月向市局、方正所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市国税局的监督管理。
四、 分部人员组成
分部人员嘉峪关分部4人,其中注册税务师1名,助理人员3人。武威分部3人,其中注册税务师1名,业务助理2人,分部由方正所聘任主任一人,负责分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分部人员的工资执行方正事务所工资分配办法,基本工资由方正所按规定核定。
五、本制度自分部批准设立起执行。
时间:二○○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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