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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专业税务代理呼之欲出

发布时间:2006-12-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030

纳税筹划复杂而专业,一般人很难进行。因此,聘请中介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律师就成为必要。

  撰稿/李泽旭(记者)

  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正式实施了。几乎从不关心自己

 
每月缴税额的王海辛教授(化名),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算算账了。他查询了一些个人所得税法的资料,还专门邀了几个税务律师朋友吃饭,向他们取经。

  王海辛粗粗一算,在即将结束的2006年,工资收入、奖金、出外讲课费和稿酬,总和历史性地达到了15万元。一番学习和讨教之后,王教授了解到,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改变收入获取方式达到既少缴税又增加收入的目的。

  王海辛学到的这一手就是纳税筹划。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作出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案例被认为是纳税筹划被法律认可的发端。

  学以致用,王海辛准备与自己兼职的学校商谈一下,把每学期一次性支付讲课费调整到每月支付。按照约定,他在4个月中每月到所兼职的学校讲课4次,一次2000元,一学期的讲课费为3.2万元。按照劳务报酬的有关税率,他需缴税5680元;而如果平均按月支付,须交纳的税则变为5120元,一下子就可以节省560元。

  王海辛兴奋地说,这种做法放到十几年前,恐怕会被视为偷税漏税,为人所不齿,甚至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打击。

  “这种根源于‘皇粮国税’的思想至今尚未完全消除。”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福元律师说,“从司法角度讲,法无明文不定罪,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行为少缴税,从而达到个人税负最小化、收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里既有充分利用现行税法的减免政策降低纳税数额的手段,也包括利用税法漏洞进行合理规避的手段。”

  刘福元说,纳税筹划的发展状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税制的完善程度。在法制不健全的时期,有人会以各种方式疏通税务机关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另一些人则猖狂偷税、漏税甚至抗税,还有些纳税人则任凭税务机关多征、强征税款。由于法制不健全,腐败泛滥、涉税犯罪猖獗,税收筹划基本上没有生存的空间。

  而在法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偷税、漏税、避税、税收筹划同时并存。借助税收筹划,合法减少税赋,成为大多数纳税人的首选。随着税务机关也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税收筹划将成为全社会认同的一种理财模式。

  个税筹划谁来做

  面对纷繁复杂的个税筹划,普通纳税人常常找不到头绪。刘福元律师举了一个现实的例子。

  12月初,在经历一段连绵阴雨后,上海的施先生决定维修正在出租的一套房子。而选在这个时候维修房子,施先生正是听从了会计师朋友的建议。

  房子有些漏雨,由于还有6个月租约才到期,为不影响租房住户,施先生原本想等租约到期后再进行维修。经测算,房屋维修费需要4000元。

  这时,朋友帮他算了两笔账。第一笔账,房子出租期满后维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25号)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施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元,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元。

  第二笔账,出租期内进行房屋维修。根据税法及政策,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去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施先生这套房子离出租期满还有6个月,如果现在动工维修,1个星期就能修好。依照规定,4000元的维修费用在计算征税时可在5个月内全部扣除完,这5个月中每月的个税就变成240元,5个月可节税400元。

  对笔者两笔账之后,施先生最终选择了第二个方案。

  “纳税筹划复杂而专业,一般人很难进行。因此,聘请中介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律师就成为必要。”刘福元说,“而我国目前许多企业都还没有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纳税筹划,更别说个人。在美国,近95%的纳税人都聘请自己的税务顾问,而目前我国的这一数字还不到5%。”

  1992年9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法律上对税务代理这一做法加以肯定,并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这为我国税务代理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刘福元认为,明年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将正式实施,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与税权意识会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必将大大促动税务代理在个税方面的发展,新一代“铁算盘”将得以有力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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