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方正事务所工资分配标准(三)
3、主机共享收入提成计划分标准
部 门 |
提成依据 |
提成比例 |
划分比例 | ||||
负责人 |
操作员 |
兼职人 |
辅助 |
合计 | |||
嘉峪关分部 |
实际收入 |
10% |
40% |
30%(2人) |
无 |
无 |
100% |
武威分部 |
实际收入 |
10% |
无 |
100% |
无 |
无 |
100% |
张掖分部 |
实际收入 |
10% |
30% |
30% |
20% |
10%(2人 |
100% |
酒泉分部 |
实际收入 |
10% |
无 |
100% |
无 |
无 |
100% |
4、审计评估审计收入提成:
业务收入 |
提成比例 |
任务以内的部分 |
5% |
超过任务3万元以内的部分 |
8% |
超过任务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部分 |
10% |
超过任务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部分 |
12% |
超过任务10万元以上的部分 |
14% |
5、销售提成工资:
销售收入 |
经营人员提成比例 |
软件销售收入 |
10% |
办公室、内勤人员的提成工资,按各分部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具体比例如下表:
部 门 |
计提依据 |
提成比例 |
项目策划及监管部主任 |
收入总额 |
1.5% |
张掖分部办公室主任 |
收入总额 |
1.5% |
张掖分部办公室其他人员 |
收入总额 |
1% |
嘉峪关分部后勤人员 |
业务收入(不含主机共享) |
1% |
武威分部后勤人员 |
业务收入(不含主机共享) |
1% |
四、提成工资分配方法
张掖职能部的提成工资划分
1、职能部为两个人的,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的或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主任得提成工资的60%,助理人员为得40%;其他辅助人员,主任得提成工资的65%,辅助人员得35%。
2、专业代理账务的部门,负责人按个人实际收入的25%提成,其他业务人员分别按个人实际收入的20%提成。
3、张掖分部负责主机共享的收入提成:操作人员得30%,负责人得30%,兼职人员得20%,辅助人员得10%。
4、资产评估部经办人得提成工资的40%,辅助人员各得30%。
5、各分部提成工资的划分,由分部主任根据分部实际确定,并报经批准后执行。
6、职能部有特聘人员的,只计算特聘人员的提成工资但不计发。
7、以上分配办法未尽事宜,由所长协调解决。
五、各分部、职能部每月10日前应分业务组(部)编制《甘肃方正事务所业务提成工资计算表》(见附件)计算上月提成工资,同时编制当月工资表(工资表格式见附件)并经负责人、会计审核。
六、本标准由所长办公会修改、解释。
七、本标准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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