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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也该征收“暴利税”

发布时间:2006-04-2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方家平 来源:IT时代周刊 阅读数:1277
    日前,传言已久的石油“暴利税”终于以“石油特别收益金”开征。然而,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的行业并非石油一家,诸如电信、电力等行业都存在垄断和暴利现象,这些行业是否也应该征收“暴利税”呢?
 
  征收“暴利税”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的一部分垄断利润收归国家,作为公共开支,由政府去完善公共事业,回报公众。 
 
  就电信业而言,尽管随着近年来电信改革步伐的加快,电信竞争成分渐增,但依然没有稀释电信的垄断性质;尽管电信企业本身也在诉苦说自己没有垄断,但依然不能改变电信垄断在老百姓心中的深刻印记。
 
  让我们用数字说话看看电信巨头到底存不存在暴利。2004年,中国移动实现营业收入1924亿元,纯利润达420亿元,EBITDA(未计算利息、税项、折旧、摊销之收入)利润率更高达55.4%;中国电信的营业收入为1612亿元,利润也达到了280亿元的高水平。2005年,中国移动实现营业收入2430.41亿元,同比增长26.3%,净利润达535.49亿元,同比增长28%;中国网通实现营业收入872.32亿元,同比增长4.5%,净利润138.88亿元,比上年猛增414.56%。对于中国电信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利润的高增长,不是老百姓眼红,而是这些利润背后是垄断地位支撑,是垄断滋生的高收费、乱收费在无情地剥夺着消费者。
 
  偌大的中国市场,电信业的资源却掌握在少数几个企业手中,其他企业不可能轻易进入这个行业,而中国的电信业需求正处于旺势,所以未来电信业的发展还将迅猛,暴利也将会存在。如果说电信业在获取暴利之后更多地将利润用于回报社会、回报消费者,那么要对它们征收“暴利税”,老百姓还于心不忍。可是实际情况是这样么?
 
  要打破电信垄断暴利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设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在当前电信行业垄断并未完全消除的背景下,征收“暴利税”无疑是个好办法。当然,需要警惕的是这些垄断行业会通过变相的手段将“暴利税”间接地转嫁给消费者,这样就达不到征收“暴利税”的初衷,因而在对电信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暴利行业征收“暴利税”之时,还应加强对其价格的监管,迫使他们压低垄断利润来上缴“暴利税”。
 
  我们期待在石油“暴利税”的引导下,能够举一反三,产生连锁反应,对包括电信等所有垄断行业都早日开征“特别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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