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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国家投资国企 收取税收也应收取利润

发布时间:2006-03-15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452

    “在财政部的预决算报告中,国家财政收入只有企业的税收,而没有国有企业的利润。国家对国有企业有投资就应该有利润回报,特别是国家提供了垄断性资源的企业,利润是相当丰厚的,国家更应收取利润分红。”昨日下午,在北京代表团的全体会议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时,联想控股总裁柳传志代表提出修改意见。
  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主其了解,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国有企业很苦,新中国成立的前三十年,国有企业利税都被国家收走。改革开放后利改税,所有国有企业都开始交税不交利。
  目前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正在研究起草这方面的文件,不久就会有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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