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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节能住宅有望享受税收“优待”

发布时间:2006-03-0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日报 阅读数:1392
    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为了发展节能住宅,建设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加紧制定对节能住宅消费者的经济激励方式。针对目前老百姓关注的即将在“十一五”后期开征的物业税,购买节能住宅的消费者届时有望享受到减低征收税率的“优待”。
  据仇保兴介绍,在推行节能住宅的过程中,北京的新建住宅要达到节能65%的水平。但建造节能住宅的成本要比原来提高5%到8%,每平方米要增加100到200元钱。这个成本怎么收回?谁来负担?成为推广节能建筑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仇保兴分析说,通过节约日常所节约的各种能源,比如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每采暖季可以节约1000多公斤的煤,一般在业主住进节能住宅5年后就可以收回为住宅节能额外支付的建筑成本。
  仇保兴说,关于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优惠政策,各个发达国家早就在实行。其效力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对节能建筑的认证制度。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买的是节能住宅,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选择了节能率高的住宅的业主,可以省出一大笔能源费用;另外,国家正在酝酿出台物业税,物业税就把原来的房地产税和其他的杂税、杂费都并在一起了,根据我国正在研究的经济政策,将来对绿色建筑、高标准的节能建筑的物业税有可能减免;开发商建设低能耗住宅,享受墙改基金返还,并能得到优惠的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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