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全国税务总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

发布时间:2005-12-1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www.ctaxnews.com.cn 阅读数:1735
     增值税作为我国主体税种,税收收入约占全部税收的50%。记者1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提升增值税管理水平,全国税务机关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其征管。
  一是完善“一窗式”管理。从2003年7月开始,税务机关统一在全国5213个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和税款征收,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仅从2003年8月征期至12月征期,在征收窗口通过增值税票表比对发现异常补缴的税款就有约44.5亿元。 2004年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同时将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纳入“一窗式”票表比对范围。2005年,拟将普通发票纳入“一窗式”票表比对,并即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实行“一窗式”管理。
  二是强化“四小票”及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其一是将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入税控管理。建立了税务总局与海关系统数据的对账机制;二是将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纳入税控管理。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货物运输发票,并准备将货物运输发票纳入税控管理,开展货物运输发票审核检查工作;四是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从2005年1月起,将其统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三是加强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每票必查,并同纳税人的有关购销合同、账务处理、资金往来、入库实物等结合起来进行核查,同时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
  截至2005年9月底,国税机关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累计完成740.41万份,其中完成审核检查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4.03万份,完成废旧物资发票244.79万份,完成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26.92万份,完成货物运输发票274.67万份。累计查补税款5.9亿元,滞纳金362万元,罚款1664万元,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发票28254份。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