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完善了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下发了2016年第42号公告。我的任务是让这个貌似复杂的文件简单化的理解。
要点一:报告范围: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同时存在关联业务;
要点二:关联方,是有关联关系并发生业务的主体,关联关系有6种1排除:资本关联(25%、直接、简介)、债资关联(50%、10%)、许可控制、购销控制、管理控制、亲情关系、其他共同利益。国企与国资不算。
要点三: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分5种类型,有形资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资金融通、劳务交易。
要点四:国别报告,属于首增。就是按国家或者地区反映业务活动及所得税信息。这样的企业要具备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还要是最终控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纳入范围为合并及应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和常设机构,需要填列三张表。
要点五:同期资料,原有修改。发生境外关联交易,需要准备或者申报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分为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这个要点有点复杂,整理成表格一目了然。
同期资料简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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