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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税务师完成我省首个公路BT项目营业税纳税鉴定备案

发布时间:2013-11-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2536
 

201310月末,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顺利完成我省首个公路建设BT项目营业税纳税鉴定备案。

20139月,该所分别接受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所属西合公路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和张恭公路项目投资有限委托,办理庆阳市西峰至合水及天水市张家川至恭门公路约12亿投资总额BT项目营业税纳税鉴定事宜。

BTBuild Transfer)项目,即建设移交项目,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T模式由于扩大了项目融资范围,克服了资金、项目管理等问题,越来越多的被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所采用。我省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过程当中,正在大刀阔斧的开发兰州新区,涉及市政道路、城市配套等一系列项目,建设的范畴、规模都是相当可观的。BT模式将被越来越多的采用,但是在营业税计征方面有不同理解,由于BT项目涉及项目发起人、投资人、施工企业等,运作模式一般情况下是,项目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管理,同时将项目承包给施工企业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发起人回购。由此,营业税怎么缴纳变成了焦点,理解也不一样,有些认为投资人在发起人回购环节,应按销售不动产全额纳税,有些认为投资人应按回购价款全额缴纳建筑营业税,有些认为应将回购款划分为不同的收入项目,分别缴纳转让不动产营业税、金融业营业税和建筑业营业税。然而这些认识都会因重复纳税而增加投资人的纳税负担,如项目建设过程中,支付给施工承包商的价款中包含建筑业营业税,如果按照回购价款全额纳税势必重复缴纳。

为减低企业税收负担,解除委托单位后顾之忧,顺利完成首个公路建设BT项目,方正税务师所所长方斌国经过反复论证,拿出了差额缴纳营业税的解决方案,并制作了详尽的《公路工程BT项目营业税纳税鉴定书》,在与省地税局有关处室领导沟通的基础上,分别与委托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建设公路经过的主管税务机关西峰市地税局、西合县地税局、宁县地税局及上级税务机关庆阳市地税局和张家川地税局及天水市地税局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沟通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按照投资人取得的回购价款扣除支付给施工企业施工费后的差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通过了《公路工程BT项目营业税纳税鉴定书》的书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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