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办税日历 7项重要税收政策实施
国税征收 |
月份 |
申报期 |
入库期 |
税种 |
备注 |
4月 |
1-18日 |
1-18日 |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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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2012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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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间截至到2013年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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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收 |
4月 |
1-15日 |
1-15日 |
申报缴纳资源税 |
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3日;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至15日 |
1-18日 |
1-18日 |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 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按月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日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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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2012年一季度企业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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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后三日内 |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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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4月1日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签署第30号总局令,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
办法提出:“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去年,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沪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随着这次国税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发布,网络发票、电子发票在全国推广的速度将加快。
4月1日起《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签署第29号总局令,公布《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该规则突出执法督察行政监督特性,将信息管税、风险管理等理念应用于执法监督领域,全面规范执法督察工作,并强化了执法督察结果的综合运用。规则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则共6章55条,分别为总则、执法督察的组织管理、执法督察的内容和形式、执法督察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及奖惩、附则。
4月1日出口退税管理补充规定实施
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文件细化和完善了去年出台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有关条款,废止了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明确了15种不予退(免)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情形。除已明确执行时间的规定外,公告中的其他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4月1日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目录调整
3月25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 ,自4月1日起,对集成电路设备等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重要调整内容包括:
自2013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直流场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生活垃圾精分选成套系统装备、举高消防车、染色机、新型农业机械、太阳能电池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等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3年4月1日起,取消液压支架等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税政策;调整直流输变电设备、交流输变电设备等装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调整六氟化硫断路器、串联补偿装置、PTA工艺空气压缩机组、大型空分设备、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混凝土泵车、等离子刻蚀机等装备的进口零部件清单。
4月1日起承印境外图书适用13%税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0号),自 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告规定,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
4月1日起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增值税
2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明确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4月1日起金融机构销售贵金属可按黄金交易政策预缴增值税
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金融机构销售贵金属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3号),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出补丁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文件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告)执行以后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作了两方面的规定:新旧政策衔接过渡问题和资产置换税务处理问题。
成品油退税政策进行调整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完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号)。
文件规定,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进口消费税纳税地海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
中国红十字会等148家基金会获得2012年公益扣资格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颁布《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
中国红十字会、泛海公益基金会等148家基金会,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或个人2012年度向此148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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