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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因噎废食”: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制度的迭代升级与合规指引

发布时间:2026-01-2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税虫、方正AI税务 阅读数:13

2026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交运规〔2026〕1号),标志着我国网络货运行业制度历经“2年试点+3年优化”的迭代周期正式完善升级。2019年出台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2年),首次为网络货运搭建了制度框架,而在其到期后的3年里,行业经历了野蛮生长与问题暴露的双重考验,税务监管与行业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从涉税服务专业视角看,新办法并非对旧制度的否定性重构,而是基于税收征管实践与行业痛点的精准修正,既坚守了促进物流数字化转型的初心,又以“以数控税”为核心筑牢了合规底线,彰显了监管层“不因问题弃成效、聚焦规范促发展”的治理智慧,践行了“不因噎废食”的制度设计逻辑。

一、制度的必要性与伴随的问题:初衷与偏差的博弈

(一)原制度的设计初衷

2019版暂行办法的核心使命,是破解传统货运行业“小、散、乱、差”的痛点,打通“互联网+物流”的制度通道。从涉税维度看,其设计初衷主要有三:一是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抵扣链条断裂问题,通过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个体运力融入现代化税收体系;二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推动物流资源集约化整合,助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三是搭建“运单、资金、轨迹”三流合一的监管雏形,防范税收流失。在制度护航下,网络货运平台数量快速增长,有效整合了全国3000万+个体货车司机资源,空驶率较传统货运下降15个百分点以上,物流效率显著提升。

(二)原制度的先天不足与衍生问题

受限于试点阶段的监管能力与技术条件,原制度存在诸多设计漏洞,最终导致部分条款事与愿违,滋生出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以涉税问题最为突出。

1.监管边界模糊,经营模式混淆。原制度未明确区分“承运类”与“撮合类”平台,部分平台以“信息中介”之名行“承运”之实,却不承担对应税务与法律责任,为虚构交易留下空间。同时,原制度将资质审批权限设定在省级层面,门槛偏高,部分中小平台通过挂靠、借证等方式规避准入,资质造假现象频发。 

2.税务监管滞后,虚开发票成顽疾。这是原制度实施中最突出的“毒瘤”,典型模式包括三类:一是虚构业务链条,通过伪造运单、补录定位信息包装交易真实性,一边接受上游虚开发票,一边向下游虚开发票赚取“开票费”,如运是滴科技案中,企业通过该模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18.55亿元;二是燃料发票过度抵扣,部分平台进项中“油票”占比接近100%,远超30-40%的行业合理水平,通过虚购燃油发票虚抵进项;三是资金回流造假,借助车队长、个人账户形成资金闭环,制造交易真实假象。追本溯源,原制度仅要求涉税资料保存3年,且未明确燃料抵扣细则,加之交通与税务部门数据未打通,无法实现全链条穿透验证,给虚开行为可乘之机。 

3.责任界定不清,多方权益受损。原制度对平台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划分模糊,发生货损、运费纠纷时互相推诿,货主与司机权益难以保障。同时,部分平台利用规则漏洞向司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且存在运费拖欠、资金截留问题,加剧行业矛盾。此外,原制度对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提及不足,平台掌握的货主、司机敏感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二、新制度的变化及主要机制:以规范促发展的精准迭代 

新办法在保留原制度核心框架的基础上,聚焦涉税风险、监管盲区、权益保障三大痛点,实现了从“试点探索”到“规范治理”的系统性升级,核心变化与机制可概括为五大维度。

(一)精准划分经营模式,实施分类监管

首次明确区分“承运类”(承担全程运输责任)与“撮合类”(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界定不同模式的经营边界与责任范围。同时,将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合规平台准入门槛,既激活市场活力,又通过“分类施策”避免监管一刀切。

(二)升级税务征管机制,筑牢以数控税底线

这是新办法最核心的突破,构建了全链条涉税监管体系:一是明确燃料抵扣规则,平台自行采购并交付司机使用的新能源燃料(电力、天然气等),取得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抵扣进项,解决行业长期痛点,合规平台综合税负有望下降1-2个百分点;二是延长资料保存期限,交易信息保存不少于3年,涉税资料保存延长至10年,实现“数字存档”长期追溯,为税务稽查提供坚实支撑;三是强化税务协同责任,明确平台按规定代办税费申报义务,从“信息中介”转变为“税务协同者”,倒逼平台规范涉税操作;四是细化交易信息要求,新增燃料采购、交付、使用全流程信息及通行费信息留存,精准打击燃料发票虚抵行为。

(三)强化数据协同,构建联合监管体系

新办法明确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交通运输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整合运单、资金流、GPS轨迹、发票四大核心数据,构建“四流合一”交叉验证机制。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与平台实时对接,确保单证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上传,从技术层面遏制虚假运单、轨迹造假等行为,让虚开发票无处遁形。

(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多方权益

禁止平台虚构运输交易、指使超载、收取不合理费用,要求运费结算与实际承运人一致,杜绝资金截留与回流造假。建立服务评价体系、投诉举报机制与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强化司机与货主权益保障,同时明确平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泄露、出售相关信息。

(五)细化违规处罚,提升违法成本

新增多项禁止性条款,对虚开发票、虚抵进项、虚假税前扣除等行为,明确按《税收征收管理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相较于原制度笼统的处罚条款,新办法处罚力度显著加大,形成“违法必追责、追责必从严”的震慑效应。 

三、对平台行业及相关方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各相关方的核心影响 

1.平台行业:加速洗牌,合规者胜出。头部平台凭借技术优势与合规基础,将受益于抵扣链条打通与监管升级,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而依赖“过票”“返税”生存、无真实运力的中小平台,将因合规成本上升、监管压力加大加速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 

2.个体司机:权益与合规双提升。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双证豁免”写入办法,同时明确运费及时结算、禁止不合理收费,司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但需配合平台完成身份认证、轨迹留存等操作,合规意识需同步提升。 

3.货主企业:风险降低,成本优化。平台承运责任明确,货损、延误等纠纷的追责路径更清晰;同时,合规平台提供的正规发票的,货主进项抵扣更有保障,物流成本透明度提升。

4.税务机关:征管效率显著提升。大数据共享与“四流合一”验证,实现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控税”的转型,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大幅提高,2025年行业虚开案件同比下降42%的趋势将持续强化。 

(二)核心风险提示 

1.涉税合规风险仍是首要风险。平台需警惕燃料发票抵扣不规范(如无实际交付记录)、资金结算与实际承运人不一致、涉税资料留存不全等问题,避免触碰虚开发票红线。尤其要注意,大数据监管下,“小额、分散”虚开行为也可能被精准识别。 

2.数据合规风险凸显。平台需按要求完成与省级监测系统对接,确保数据上传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同时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数据泄露与滥用,避免因数据违规面临双重处罚。 

3.资质与责任风险。需严格核查实际承运人车辆、驾驶员资质,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杜绝挂靠、借证行为,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纠纷时,平台将承担主要责任。 

网络货运制度的演进,本质上是“发展与规范”的动态平衡过程。原制度解决了行业“从无到有”的问题,却因监管漏洞滋生了系列风险;新办法则聚焦行业“从乱到治”的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机制,既没有因虚开发票等乱象否定网络货运的价值,也没有因追求发展放松合规底线,真正做到了“没有因噎废食”。

从长远来看,新办法的实施,不仅为网络货运行业划定了合规边界,更通过税务协同、数据赋能,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为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持久动力。对于平台企业而言,唯有摒弃投机心态,筑牢涉税合规、数据合规、经营合规三大根基,才能在行业洗牌中站稳脚跟;对于监管层而言,需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优化大数据监管手段,实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对于涉税服务机构,应聚焦平台合规需求,提供发票管理、税负优化、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随着新办法的落地执行,网络货运行业将真正回归“整合资源、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初心,成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绿色物流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支撑,在合规与创新的双轮驱动下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政策原文: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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