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让纳税人办税少跑路,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措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甘肃省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
二、公告的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和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要求,编制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包括许可类、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6大类119个事项。
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
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采取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也按本公告执行。
原文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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