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分部:
上报的李霞等六人补缴养老保险金的《说明》收悉,李霞、马晓丽、何玉茜、王晓云、王以鹏同志1996年3月进入本所,贾文军同志于1997年11月进所,自200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1996年3月至2001年未交。根据《关于对张掖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资产处理的决定》(张地国税发【1999】227号),脱钩改制时税务机关预留了计提未上缴的职工养老金19,201.18元,职工福利费55,817.28元。为解决上述员工的后顾之忧,保障合法权益,经所长办公研究应予以缴纳,具体通知如下:
一、以上六名同志补缴1996年至2001年养老保险金共计49,169.00元,其中:单位承担39,644.00元,个人负担9,525.00元(详见附件《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单位负担部分首先从改制预留职工养老保险中支付,不足部分从预留职工福利费支出。个人负担部分在补缴月份集中交你分部上缴。
二、单位负担部分有你分部全额缴纳,并尽快完善养老保险档案手续。
特此通知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
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 | ||||
姓 名 |
单位负担 |
个人负担 |
合 计 |
补缴起至时间 |
李 霞 |
6,764.00 |
1,611.00 |
8,375.00 |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何玉茜 |
6,764.00 |
1,611.00 |
8,375.00 |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王以鹏 |
6,764.00 |
1,611.00 |
8,375.00 |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王晓云 |
6,764.00 |
1,611.00 |
8,375.00 |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马晓莉 |
6,764.00 |
1,611.00 |
8,375.00 |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贾文军 |
5,824.00 |
1,470.00 |
7,294.00 |
1997年11月至2001年12月 |
合 计 |
39,644.00 |
9,525.00 |
49,169.00 |
|
制表人:王以鹏 审核人:方斌国 日期:2011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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