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奖金、春节福利发放事宜的通知
各分部、职能部:
为做好节前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部根据2010年度实际进账收入计算本年度奖金(未完成预算的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的1%提取、完成预算的按照到账金额的1%提取,超额完成的部分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的1.5%提取),并尽快上报奖金分配总额、计划待总部审批后发放。
二、 2010年春节福利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1、2010年度在本所工作满10个月的,发放800.00元;
2、2010年度在本所工作满5个月的,发放500.00元;
3、2010年度在本所工作满3个月的,发放300.00元;
4、2010年度在本所工作不满3个月的,按100-300元发放。
(工作期间请假时间累计扣除,享受春节福利待遇的人员为2011年元月31日的在册人员)
总部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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